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2010年--台灣HIV感染者總數突破2萬人
1984年,台灣HIV首例;
1995年,總數達1千人;
2005年,超過1萬人;
2008年,超過1萬5千人;
2010年12月,超過2萬人。
從上圖可以看到,各種主要傳染途徑中,唯一人數還在逐年增加的只剩下男同性間性行為;去年確診的1796名感染者中,71%是因為男同性間性行為傳染到HIV;這數字和比例都比2009年升高。
好的消息是,臨床的觀察,大部分的感染者是近一到兩年內感染的,透過匿名篩檢在早期被發現,表示許多人有察覺到感染風險,並且願意去做篩檢。
壞的消息是,平均年齡層一直降低中,已經不算是三溫暖和夜店的消費群。必須要進入中學和大學校園與同志交友網站進行攻防戰。這對公共衛生人員來說,是不熟悉的領域,構成一大挑戰。
另外,美國的前車之鑑是,使用K他命與搖頭丸等助性藥物,會讓使用者容易發生無套性行為和多人性行為,增加感染包括HIV在內各種性病的風險。助性藥物濫用在台灣年輕世代是日益嚴重的問題,用者無心,事後卻會後悔莫及。只是怎麼做這種打斷快意興頭的衛教宣導, 也是一項棘手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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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則留言:
我覺得可能是因為同志是高危險群吧
所以對於篩檢hiv會比較願意
我認識的異性戀不帶套的也滿多的
不過通常都不會想到hiv感染
對於所謂高危險群裡面
不得不承認他們對於藥物的使用實在
太氾濫了
為什麼一般的人 可以買到百顆的搖頭丸
還可以進G水 再去販賣
他們是怎麼獲得這樣的管道或來源
倘若真的藥物濫用成為防治愛滋的一個重要關卡
那為什麼不修法去將那些使用搖頭丸等藥物的人 加重其刑責 非常的困惑 台灣的法律
對於所謂藥物的濫用 實在太寬鬆了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羅醫師:愛滋的急性疹子有沒有可能只有一顆在肚皮呢?
男同變成高危險群主因於性行為雙方都是男性!! 性對象就是男同這些人~ 常常是重複且頻繁!! 台灣hiv會爆炸性成長主因2000年搖頭藥進入..又有台客爽及2F夜店興起...進而出現私人多P性愛趴 這種文化流行!!! 雖然現在已經沒那麼誇張~~ 但是帶原的人越多!! 其擴散也會更大更快~~
現在藥物感染個人覺得還好~~ 怕的是很多人感染了卻不知道..就算只是一般性愛..這期間若還有跟其他人無套...一樣會傳撥出去...
另外...給2F.. 搖頭丸,安非他命,K他命,G水,FM2 這些製造及販售的上游及大盤 大多是異性戀.. 最大的使用族群也是異性戀,..之所以不是高危險群是因為女生不會隨便跟不同男人上床.. 並不是大部份的男同都愛這些東西..
我是2F
但我想了解
為什麼不判處使用的人較重的刑責
如果沒有需求 那哪有供給
在台灣,搖頭丸是二級毒品,使用搖頭丸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初次使用者通常先觀察勒戒(2個月)或強制戒治(6個月到1年)。K他命是三級毒品,單純吸食原來無罰則,民國98年5月立法院三讀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後,改成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就使用者來說,這樣的刑責和罰則應該是夠嚇人的,問題是他們知不知道會被關或被罰? 另外我想還有同儕壓力、群眾心理,加上冒險的快感、情緒需要宣洩等,主導或影響了個人行為。
美國大多數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不管制搖頭丸和K他命的,這也讓深受美國影響的台灣同志圈,容易認為台灣法律管太多。
請問羅醫師
以台灣來說
目前篩檢出兩萬人
那隱藏沒有被篩檢出的可能會有多少呢?
羅醫師您好,
拜讀你BLOG已有一段時間:P
知道您近年來一直致力於愛滋的預防與防護,而今年我們有幸與露德協會合作舉辦一個座談會,將針對愛滋治療趨勢與醫囑生活化層面做探討,想邀請您來參加並擔任該座談會的講師,目前座談會時間還未確定,而細節的部分則希望能與您再溝通。
很抱歉因無您的信箱,只好冒昧在此留言版留言!
以上還靜待您的回覆^^
Amanda
台灣隱藏沒有被篩檢出的HIV感染者有多少,無法估計準確。以男性間性行為者來說,美國的調查是44%不知道自己已感染HIV。台灣沒做過這種調查。
7月回台後的事情,很多未確定,而且講師邀請的事情需要局裡批准,目前無法給你好的答案。
Dear 羅醫師,
嗯嗯,瞭解 :)
那就等羅醫師您七月回台灣時再主動與您聯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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