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成功率 (理性版)
最近的台大移植事件,新聞報得沸沸揚揚,媒體的描述,卻暗示器官受贈者前景一片黑暗:
1. 器官受贈者接受HIV感染的器官,「從天堂掉到地獄」。
2. 器官受贈者擔心感染HIV,陷入愁雲慘霧,彷彿「被判死刑」。
這些話語,誇大感染HIV的嚴重後果,對於器官受贈者和家屬們,只是傷口上灑鹽,毫無幫助。
實際上,國外已經有很多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也有幾位器官移植者因為移植感染到HIV,在服用雞尾酒療法、和醫療團隊的照顧下,仍然能夠保持良好的健康狀況。不應該用「被判死刑」這種容易引起恐慌的詞語來危言聳聽。這一篇先討論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案例報告:
心臟移植--2009年,美國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在「心肺移植期刊」發表了該醫院7個因為心肌擴大病變(Dilated cardiomyopathy),接受心臟移植的HIV感染者報告。其中5個人是接受移植前診斷HIV的,另外2個人是移植術後才診斷HIV。這7個人在服用雞尾酒療法的情形下,沒有任何人出現愛滋發病的情形,雖然同時接受免疫排斥劑,病毒量仍然可以控制的很低。在這篇文章完稿時,所有7名患者平均追蹤了將近5年,都還活得好好的。
肝臟移植--2011年,愛滋界排名第一的醫學期刊「AIDS」,登出了回顧歷史上HIV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的報告。總共至少有64篇論文描述HIV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移植術後滿一年時,84%的患者都還活著,甚至連有HIV+HBV、HIV+HCV的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的存活率都很高。
同年,全球最常幫HIV感染者做肝臟移植的義大利,Udine大學移植團隊在移植醫學界一流的期刊「移植進展」,發表了該院27名接受肝臟移植的HIV感染者報告,患者滿一年、滿三年、滿五年的存活率各是88%、83%、83%;滿一年、滿三年、滿五年的肝臟排斥率各是8%、13%、13%。這些數字都跟非HIV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很相似,沒有統計差異。
腎臟移植--2010年,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在臨床醫學界排名第一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登出了該院150名HIV感染者接受腎臟移植的報告。患者滿一年、滿三年的存活率各是95%、88%,滿一年、滿三年的腎臟排斥率則各是11%、26%。HIV感染者接受腎臟移植的存活率,和非感染者接受腎臟移植的存活率相比,幾乎不相上下,只差了2%;腎臟排斥率則比非感染者高出一些,差異在2-10%。僅有一名患者HIV病毒量難以控制,其他人都控制得很理想。很少數人出現愛滋相關的併發症,包括2例皮膚的卡波西肉瘤、1例食道念珠菌感染、1例疑似肺囊蟲肺炎、1例隱胞子蟲症(是一種可治療的寄生蟲感染)、2例HIV相關腎病變。
這些研究都告訴我們,當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不會讓器官受贈者的健康「從天堂掉到地獄」、「被判死刑」,反而是跟非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一樣、或是幾乎一樣,可以有很好的成績。
當大眾討論這個事件時,還有不少人會把HIV當作絕症、可恥的疾病,加深了愛滋的烙印。器官受捐者和家屬,最需要的是有人告訴他們:「即使做最壞的打算,未來還是光明的。」所以下一篇,我們來回顧過去在文獻上,曾報告過的器官移植感染HIV案例,瞭解國外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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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則留言:
常常覺得真正可怕的已經不是HIV本身而是面對感染HIV驚慌失措的我們...
還有很長的錄要走也希望醫療可以持續進步希望有一天可以徹底治療HIV感染。
羅醫師你好,
請問我可以把這篇轉到FB上麼
我會註明出處~
可怕的不是HIV
而是對於他的恐懼心理
媒體往往加諸許多的自我觀感到文字影片上
誤導了許多民眾
直到現在 還是有人會認為一起吃飯會傳染
也許 我們無法去影響太多的人
但是 我們能做的 是讓我們自己周圍的人
正視這樣的疾病 並且接納以及了解
今天已有立委提出修法,
聲名將HIV就醫紀錄於健保卡之中,
並說"醫療人員保密就好"......
主要是說要保障從醫人員的健康安全
說真的這個消息讓人遺憾難過
第一是身為醫生接觸患者體液不論對方是否為感染者都應注意健康衛生與隔離問題,第二是對於傳染途徑的認知依舊貧乏,碰到血與口水即使無外傷等等就讓人驚恐萬分
媒體喔,唉
真是可惡,感染HIV的人已經飽受歧視,竟要修法加註於健保卡,以後連看個感冒、拉肚子跟牙齒都可能承受異樣眼光,我們要如何幫助HIV患者免於這樣的窘境呢,我們真的要好好教育民眾給予正確HIV觀念
不好意思...我想樓上兩位不在醫療體系裡工作...或者沒有從事過第一線臨床工作..請不要說這種片面之詞...
如果在一個病人穩定而且週邊環境安全的情況下...有哪個醫護人員會不去保護自己...盡量減少體液的曝露...
問題在...急救的時候...或是手術中緊急狀況的時候....難道有時間先去把防護設備穿戴整齊...或者是在乎血液已經濡濕滲透了自己的衣褲而跑下來換衣服....然後置病患生死於度外嗎...?
怎麼可能...當然是先把病人情況穩定住...才有時間發現自己內衣褲濕了...或是眼睛不小心被體液濺到了....那這個時候又有誰去關心過醫護人員呢...?
不在這個行業就不要妄加斷語...這個社會總是有這麼多這樣的人...
閣下寫得太正向了,而忽略了疾病以外的效應。一旦被傳染HIV, 就不能和沒病的人有性行為; 心理上,也不敢親吻其他心愛的人(父母、小孩)!!醫療目前仍無法治愈這樣疾病,雖然可以控制穩定。
所以不想註記的患者想法是,被我的血噴到眼睛活該!誰叫你把我當沒傳染病的人來治療?
看了您的文章,感慨萬分!我們會恐慌多是因為無知。真謝謝您寫了這篇文章。
也請您讓我在部落格分享這一篇,我會註明出處的。謝謝!
我是醫師
非第一線醫療人員請不要批評健保卡註記的合理性,換作今天是你在做醫療工作,試問你可以接受在你面前的患者有潛在的高度傳染性疾病但你卻渾然不知嗎?大家都是人,不用把自己講得很高高在上的樣子,看了就覺得你是噁心的慈悲,要是你開刀時我跟你說你現在躺的手術台剛剛做完一個愛滋病患的手術,請問你會不會恐懼?註記是要讓醫療人員更小心處理,請不要用你那無知的想法來批判健保卡註記問題!
我對其他沒意見,不過對上上篇很有問題:
就不能和沒病的人有性行為; 心理上,也不敢親吻其他心愛的人(父母、小孩)!!有HIV不能親父母?小孩??原來HIV會親由親吻傳染啊!!!閣下的新發現該登上世界各大醫學期刊!這種岐視太誇張了吧…看看我們這麼多愛滋寶寶被國外父母領養,國人該感到汗顏啊!!
一直以來,最大的歧視者
來自醫療界本身吧
我自己也是醫護背景出身
雖然現在沒有在這個領域服務了
但接觸過羅醫師的心之谷網誌一段時間
更正了自己多少錯誤的觀念和認知
不管是不是這個疾病
醫療人員自我的基本防護
以及對生命的尊重和謹慎的態度
是不管從事多少年都應該時時刻刻記住的觀念
這不是經驗豐富或資歷深厚就可以忘記的態度
很遺憾醫療界的大家(除了感染科之外)
會講出那樣的話
難怪更普遍的社會大眾會更加恐慌
如果願意的話
更深入拜讀羅醫師心之谷的所有文章
還有權促會、露得等民間團體協助過的感染者個案的心路歷程
虛心思考之後
再來談是不是要把這種無意義的資料註記在健保卡這樣的無知觀念。
最後,希望羅醫師不要被無知的發言打擊了在這個領域努力的信心
我永遠都會跟第一線的人說: 保護自己再救病人. 緊急不是藉口. 被感染做悲劇英雄是最不好的示範. 請各位外科或其他第一線人員先保護自己, 才能給病人和家人更好的未來.
"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成功率"是否能用來支持"HIV感染器官移植的成功率",恐怕值得商確。
所以照板大所言,"跟非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一樣、或是幾乎一樣,可以有很亮麗的成績"
是否根本不需要禁止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是嗎?
「HIV"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請問前面那一句話的"感染者"是指健康的人接受愛滋器官,還是有愛滋的人接受健康人的器官? 這篇文章的這句話我不懂耶,作者大大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樓上的:你過度解釋了,羅醫師根本沒這樣說,現在的情況只能做最好的事後補救,一直去刺激受害者,有用麼?
預防勝於治療,一直是遏阻這疾病擴大,所奉行的圭臬,所以這次事件突顯出很多網友、媒體對HIV的無知,
HIV"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
於你說的兩種情況,鷹該都是成立的,因為最後的情勢皆為:假設在器官移植成功但是感染HIV,需要以藥物控制,又必須同時服用抗排斥藥物的患者
在這樣的脈絡下,醫療是高風險工作,但降低工作風險一定需要藉由標籤化他人才能達成嗎?這就像,當醫療人員面對開放性肺結核病患時,我們不給醫療人員口罩,而是要求在病患健保卡上標記。這很奇怪,也無法降低醫療人員的工作風險。
樓上說的相當有趣
例子也舉的很爛
健保卡上標記是為了
提醒醫生應該做好相關的防護
而不是說不給你防護的東西
我覺得可以依傳染途徑分類
來提醒第一線的醫療人員做好相對應的防護才是上上之策
同意""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成功率"是否能用來支持"HIV感染器官移植的成功率",恐怕值得商確。"
本篇文章提的是HIV感染者被移植健康器官
目前新聞是無HIV感染者被移植受感染器官
完全不覺得這篇文章有抓到新聞重點。
我很同意羅醫師的用心,不宜過度散佈恐慌,但是基本上您提到的都是"愛滋病感染者" 接受器官移植後的預後,但是今天我們討論的是"接受愛滋病毒感染者的器官"的預後,這兩者完全不一樣吧?! 前者可能在穩定控制病毒量後再接受器官移植,但是後者卻是病患身體同時招受開刀及HIV 病毒的攻擊,這次很可能是全世界非常罕見的情況,所以要否定張上淳或是陳宜民的說法,您所提供的臨床證據是不夠的的!另外,我同意保障HIV 病患的隱私,但是我也認為保護隱私不能犧牲醫護人員的安全!!當我知道今天的這個手術有高於一般情況的危險性時,我希望我能做更充足的準備,避免針扎、避免血液侵入傷口! 這難道不是醫護人員的人權嗎? 我反對因為保護病人隱私而霸菱醫護人員的人權!至少必須讓高風險手術操作人員有防護自己的機會!!!
不知所云
地獄、死刑等字眼,重點都在於: recipient本來沒體內無HIV,在移植後可能HIV感染
移植成功不成功,移植成功了之後5年存活率多少,社會大眾並不在意
我覺得現在的重點不是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後的存活率多少,而是那些受贈者原本是沒有HIV感染的,現在受到了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和原本預期移植後的重生,落差應是非常大,除了抗排斥藥外還要持續使用抗HIV藥物,我想受贈者心理一定五味雜陳,讓我們誠心地祝福這些受贈者吧!
其實整件事情的重點,應該是醫療疏失吧!
整個的流程有重大的漏洞,找出原因趕快改進才是!
我個人的感覺是羅醫師舉例的目的在於藉此希望消除大家對HIV患者的歧視與恐懼!(P.S.但這次新聞的主要成因,就是HIV列管者為何成為器官捐贈者與這篇文章無關!)
但是由於其危險性, 不論是患者或是第一線醫療人員同時都承擔著事件中部分的責任! 第一線的醫療人員要保護自己沒錯, 可是在搶救人命的過程中分分秒秒都很重要, 注意力更是全集中在救人上難免會出現針扎或是體液噴濺的狀況。健保卡及相關的註記並不是標籤化他人的行為,而是有很多時候無法從患者口中或是第一手的資訊了解患者是否是HIV帶原者,因此必須有其它可以快速取得資訊的辨識方法。認為這是標籤化的人也請不要把大眾給貼上"對HIV感到恐慌者"的標籤,因為這是一體兩面的。
就像大家常常說的,正確認識、接納跟了解!
請問羅醫師,我有看錯嗎?
你的文章上是感染者接受器官關移植
還是 接受感染者的器官移植?
這狀況是不是跟近日新聞不一樣?
本人是同志,所以深知同志與HIV劃上等號的困擾
但是由於FB上大量轉載你這篇文章讓我不由的想要搞清楚
由於你的文章並沒有列出參考文獻
只有刊號及年號
所以只好在這跟您請教問清楚了
我不反對主張註記的一方的說法,但同樣的,是不是也該想想為什麼反對註記的人的原因?在個人隱私無法得到完全的保障下,我不覺得有任何的人願意被註記,因為你無法得知經手你健保卡的人,不管是掛號櫃台、護士小姐甚至是醫生本身就如此的有德不會在茶餘飯後隨口說出。在這疾病本來就倍受歧視的情況下,我想這種情況,不難想像
羅醫師經營這個網站,純屬服務性質,幫助了許多HIV患者,羅醫師自己可能不自知,他的耐心與善心也即時救助了許多恐慌(恐愛)的人,面臨恐懼無助時,有人願意犧牲自己的私人時間來服務人群,在此向羅醫師致敬。我有朋友是洪健清醫師的病人,對洪醫師的認真、誠懇與善心,如同羅醫師視病如親的態度,都讓人深深感動。以前常有人抱怨醫生高高在上,態度不佳,這兩位醫師讓我們改觀。
我不是感染者,我朋友是。三年多來看著他由初感染的無助痛苦,害怕看牙醫、感冒,深怕健保卡是否會洩漏他的資料,我跟他說不會,他心裡還是多少擔心,會嗎?三年下來我的朋友經過洪醫師協助,CD4與病毒量狀況穩定,也漸漸找回自信。
大家都是父母生養,都有人權,醫生當然也是,我們也希望醫生不要因為職災而感染傳染性疾病,可以多協助照顧病患。可是在討論階段不要帶著過多情緒,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與訴求,健保卡註記病患資料的議題,涉及法制變革,本應聽取各方意見研議更完善作法。此次的意外是人為疏失,沒有人願意害人,因為資訊傳遞錯誤所以意外發生了。大家都難過,協調師醫師心理都不好過。務實作法應該是大家記取教訓,落實術前檢查機制SOP,當可避免。(to be continued)
醫生的意思應該是指即使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也不會因為本身疾病造成移植上比一般人做移植更多的風險,也就是說不會因為感染了HIV就讓接受移植者病得更加嚴重,或讓移植出現比較大的排斥機率。
對照到這次情況就是,一般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不會因為接受了HIV+的器官移植就讓移植手術的風險提高,這些研究都是在表明感染HIV不會讓他們變得比沒感染HIV接受移植更容易死亡。
他們只是感染了HIV,或可能感染HIV,曝露在受感染的風險下,但不代表會發生比較多的移植後遺症,比較高的移植死亡率。
而這點跟近期媒體的推波助瀾,大肆宣揚的恐慌傳播,顯然明顯不同。
但是為此要在HIV感染者健保卡註記身分,似乎離題了。許多患者於努力克服心理傷痛、接受自己之後,卻可能被迫將自己心裡最深層的痛攤在陽光下,當被醫師拒診,難堪與絕望是你我無法體會,當健保卡註記這樣的機制成立了,只會讓潛在感染者卻步,不願篩檢,即使感染了也沒勇氣就醫,因為害怕曝光,這樣只會使防疫缺口惡化。
我無意挑釁,但是沒有人故意要用血液去噴外科醫師,提出訴求與觀點也不是噁心的慈悲,而是希望還是要把病人當人看,懂得尊重人。窮人、身心障礙者、底層弱勢的人更需要關心與照顧,而不是將他們逼到無路可退。變換角色來看器官移植事件,當自己身邊親愛的親人朋友遭人歧視,無路可走,或許我們的觀點可以慈悲一些,友善一些。
讓我們為這個事件遭受磨難的人祈福。
對於這件事朋友在作幹細胞說其實HIV有機會救的活~有60%的機會
那照羅醫師的邏輯 相信要是您的至親也遇到被移植有HIV病毒感染的器官 您一定是非常鎮定並處之泰然囉???
樓上這位,請勿涉及人身攻擊,好嗎?watch your manner,please
給樓上
可以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情->當然不要發生最好
既然已經發生了->你是要嚇死自己 還是正面一點?你想要所有人一直告訴你 死吧死吧 你一點希望都沒有嗎?
誤解寫文章人的本意 就可惜了寫文章的人的心意
不懂羅醫師的好意可以被曲解成這樣
照前幾樓的邏輯
是不是感染的人自我了斷比較好?
此篇文章著重點在於"HIV患者"接受移植存活率高,跟原本不患有HIV而接受到HIV器官的情況根本不同吧?在服用抗排斥藥物(抑制免疫力)又接受到含有HIV的器官的情況下,感染的風險自然會高,對患者來說打擊能不大嗎?
雖說目前有藥物可有效控制病毒數量,但離完全治癒可說距離尚遠,能不讓人戒慎恐懼嗎?
羅醫師您好~我想轉貼此篇文章到FB上,我同樣身為醫護人員,對於新聞渲染的報導,實在看不出此次事件完整的流程為何,但如同連戲劇般的標題倒是令大家相當恐慌。
有些好奇這些受贈者的預防性投藥的流程是怎樣?
用藥、抽血追蹤會持續多久?
和針扎的流程一樣?
還是和周產期曝露的一樣?
感覺並沒有文獻可參考
不曉得台大會如何使用抗病毒藥 在這些病人身上
在手術或急救過程中避免針扎、做好防護是面對任何患者都需要的,不會因為眼前這個患者是否有愛滋而改變,血液傳染疾病又不是只有愛滋病一種。再者,不論你再怎麼小心,還是有一定的比例會發生針扎,難道你會因為自己確定眼前的患者沒有任何血液傳染疾病就很爽的被針扎嗎?事先知道跟事後才知道都不會改變針扎發生的機率吧。
身為醫療工作者,聽到"因工作被感染是自己不夠小心的言論"感覺真的很悶。
到懷疑病人有開放性結核時,才會帶上N95口罩,有載過都知道,n95是不可能無時不刻作為基本防護使用,也不需要這麼做的
醫院裡有防針札的安全針具,開刀房後備有防水性較好的手術衣。這些特殊用物因為成本比較高,只有在對高傳染性傳染性的疾病病人開放用這些較安全的設備,不可能常規使用。
事實是, 知不知道要面對的病人有HIV, 醫護人員所得到的保護真的是不一樣,明明就不只是"醫護人員對所有病人都要視同感染者" 的個人問題,卻被大眾簡單化了。
如果什麼都不知道~ 再防護的基礎上就有很大的差別了
還有,對那些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來說,移植成功並不是如想像的那樣就可以百分之百擁有一個健康的器官,移植後的器官還是要面臨「排斥」這個最棘手的問題,印象中移植器官可以撐十年以上的應該不多,壽命本來就不見得會比得了愛滋還長。如果沒有接受移植,也許這些患者連一年都撐不過也不一定。所以天堂、地獄這些比喻根本就太誇張了。
我是醫院裡最菜的見習醫師。
為何這裡無法按讚
nivea
如果可以註記
對很多人都是個保障
如果你家有醫護人員
你會希望你家裡的人
被一個不小心
或者知情不報的人害到ㄇ??
這次在醫療上可以有各省思
但是不要再一味的去批評這次的醫療團隊
他們~~~的內心
是大家看不到的!!
感謝各位的留言,心之谷大概從未有過這樣的人潮吧。我針對這篇原本比較情緒化的字眼,做了一些修正刪改,所以改叫理性版。引用文獻也內嵌連結到文章中了。大家還是就事論事,理性來討論,先從我自己做起。
至於許多人提到的器官移植感染HIV案例,我也整理在今天的新文章。
留言太多,無法逐一回覆,敬請見諒。
但是說實話,每次看到媒體無知道報導都令我感到憤怒,我希望可以規定一撩相關新聞必須由專業人士發表
我不太喜歡看到國內媒體過份渲染恐慌,雖然這反映了一般大眾對hiv的恐懼,但我沒看到媒體有報導第一線對抗愛滋的醫生們對此的看法,媒體並沒做到其平衡報導之職責。
所以呢?你原本手術完要結婚或打算生孩子,結果倒楣感染HIV,怎麼辦?照生不誤?性生活怎麼辦?反正照你說HIV死不了所以照樣傳給性伴侶沒關係?別人死不是你死,說得這麼輕巧到底還有沒有人性?
羅醫師..加油..是你讓我們這些版友從正面認識愛滋...感謝你的默默付出..
樓上拜託, 這裡不是給你發洩情緒用的,
你現在這種言論也可能會傷害到那五位無辜的人, 如果你真有心要幫助那些人, 應該破除社會對此病的歧視與恐懼, HIV患者是可以有性生活與生育的, 當然前提是另外一半知道.
版主您好~
謝謝您正向的說明~我是醫療臨床工程師~大家都怕HIV,但有一種隱型的疾病"CJD"(庫甲氏症)是媒體或醫護人員少知道的疾病~我們曾經遇到這總個案在北部某醫學中心診斷出~後來回到後山因某些併發症而就醫~醫院也醫了大半圈才發現病人是CJD~很多用過的設備器械全銷毀~損失幾百萬就不說了~但醫護無知的"恐慌"才可憐~我覺得健保IC卡加註特定傳染病是必要的~不只保護醫療臨床人員~也是保護當事者~更是保護下一位就醫者免於受害~我不懂的是CJD病患用過的設備(如:胃鏡、手術器械)都是要丟棄嗎?所以依您專家的角度如何看待此問題~不希望又出現無辜的受害者~
如果社會能營造一個友善的環境, 相信患者也會很樂意告知醫護與家人病情, 或被註記健保卡, 許多病都是不保護自己身體造成的, 不需要針對某種病去歧視與恐懼, 就我從這裡學到的知道, 一般人跟患者一起生活起居幾乎不會有感染疑慮, 更何況是朋友或根本只是路人, 與其恐懼此病, 浪費社會資源, 如台灣飲食與用藥習慣造成洗腎率如此之高, 一年300億健保花費, 和會造成嚴重意外的如酒駕事件頻傳才需要管一管吧.
醫生不是神
所以只能盡一切辦法從事後來補救
不是一起陷入愁雲慘霧中才叫做同情
才叫做有人性
重點是人家好好的為什麼要因為某些醫療疏忽而感染HIV,能在照顧下維持健康狀況又怎樣? 用點同理心,今天換做是你或你家人的時候你怎麼想?
看到有那麼多悲觀又負面的言論如果這樣乾脆就不要有器官移值那就完全沒有感染任何疾病的風險了不是!!重點在於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不是要製造更大的問題吧~如果像HIV這樣大的又明顯的疾病都能成為捐贈者那有菜花梅毒等小疾病不就更會忽略成為捐贈者囉!請一直要將HIV註記在健保卡的人難保自己有一天不會生病吧,多點愛心將心比心看待!捐贈者家屬與受捐者已經很難過了不要在傷口上灑鹽了沒經過深思熟慮在那大放厥詞~
羅醫師加油!!我們支持你謝謝你對我們這些病者的用心
對HIV有恐懼是正確的。
我就在美國洛杉磯的AIDS診所工作過。那邊病人可憐可悲到極點。因為沒了自衛係統,身上不是生瘡流膿永不癒合,就是肺感染咳到沒氣。更不用講皮包骨了。
在美國,所有的HIV都因該呈報上CDC(美國的衛生管理單位)。但是只是用於研究與勘察用。
每個人應該具備HIV常識就是因為AIDS太可怕。一定不能善終。沒有人會教你感冒的常識,因為就算你無限到處傳染也不怎樣。HIV就是因為可怕,所以才需要教育。
請正視HIV的可怕。也記得尊重病人還是人。
借分享
羅醫師:
衛生署提到明年採用NAT核酸檢驗法,可將空窗期縮短到11天,請問NAT核酸檢驗法準確率如何? 有無NAT核酸檢驗法說明?
羅醫師,剛剛遇到謝炎堯教授,他對你的文章很有興趣,所以,我轉寄給他了。
請借分享謝謝
當整個社會在關注「接受 HIV 器官的一般人的術後感染率」的問題時,拿「 HIV 患者接受器官移植的存活率」寫文章,有助於批判一般人對愛滋的理解有誤嗎?
「 HIV 患者接受器官移植的存活率很高」又跟「接受 HIV 器官的一般人」是否掉入地獄有啥關係?
你是要告訴他們就算得了 AIDS 以後還是可以接受器官捐贈嗎?
--
當格主身為一個在台大&疾管局的醫生寫出這種文章,也不令人意外為何台大今天出包出那麼大了......
我寫這兩篇文章的用意很單純:希望家屬和關心此事件的人,不要絕望。
透過預防性投藥,有可能最終不受感染;就算受到感染,在一週內就開始使用雞尾酒療法,即使遇上器官移植這麼複雜的狀況,國外的案例也都活下來了,而且健康狀況良好。由於國外的移植感染案例很少,我才舉出人數很多的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當旁證,因為他們面臨的,一樣是複雜的免疫排斥劑+雞尾酒療法的療程。讀者要不要買帳,那是您的自由。
我表姐是牙醫,他對我反對註記的事情非常不能諒解,甚至罵我無知。
還記得他問我一句:「愛滋病患坐過的躺椅你敢坐嗎?」
我才深刻了解到,"有些個"醫護人員對自己所學的專業自大到某種不可理喻的地步。
或許是因為我從小常受到排擠,所以我能夠把自己投影到感染者的處境。
(長相不好看,就有同學集體拒坐我坐過的椅子,簡單說是霸凌。)
再加上我自己又是單親家庭,都不討雙親喜歡,(天下有不是的父母)
因此我也知道,親情、友情、愛情有多脆弱,有多容易反目成仇。
我能夠體會感染者不敢說出口的理由,說出來連過街老鼠都不如。
現在我看見的,是一群人以捍衛生存權的理由去剝奪另一群人的生存權,弄得雙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既然HIV感染不是一件可恥的疾病,為什麼不能註記在健保卡上?這是個會傳染,且目前沒有特效藥的疾病,大家都希望不要有機會被感染到;HIV病人有人權,醫療人員就沒有嗎?讓醫護人員知道有著個病有這麼難嗎?
雖然格主您說您的用意是讓人不要絕望,但是一篇誤導性如此嚴重的文章(您可以去看看四處轉文的人用這篇文章去說「這次的授贈者不會得愛滋」的有多少?),真的會讓人不絕望,還是令人更加絕望?
老實說我看了你的文章以及回應之後對台灣的醫療制度更加絕望了,堂堂一個台大 & 疾管局的醫師,竟然毫不害臊地玩弄言語[1]、模糊焦點[2]。
要讓人不絕望有很多方法,但是欺騙跟閃爍其詞絕對是下下策,相信這道理身為閱遍生死的醫生如您絕對比任何人清楚這道理,令我不解的是為何比多數人深知此道理的人會寫出這種文章? 若真的只是出於關懷的動機,老實說我根本找不到合乎邏輯的解釋。
--
註腳:
[1] 文末批評的媒體行為根本就是紮稻草人,並沒有媒體提及「 HIV 帶原者接受器官移植的存活率」的問題,但卻用相同的譬詞將前後不同的媒體行為作出連結,非常、非常明顯的玩弄言語。
[2] 從一開始社會關心的是「誤植」愛滋器官,而非誤植「愛滋」器官,假如我因醫療失誤導致罹患肝炎,那也是「從天堂掉到地獄」、「猶如遭判死刑」,不是嗎?
羅醫師只是要讓大家知道相關案例,以及患者後續治療情形,也讓家屬不要完全絕望,既沒有詭辯,也沒玩弄文字,事情發生了,台大也認錯願意負責,peter先生火氣不要這麼大,你知道好的文字誠懇的文字會比咆哮發洩式的尖銳敘述更有力量。看不下去的女大生
@匿名:
以下節錄原文:
這些話語,誇大感染HIV的嚴重後果,對於器官受贈者和家屬們,只是傷口上灑鹽,毫無幫助。
...
這些研究都告訴我們,當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不會讓器官受贈者的健康「從天堂掉到地獄」、「被判死刑」,反而是跟非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一樣、或是幾乎一樣,可以有很好的成績。
我沒有甚麼口氣,只是就事論事,假如事實會讓你如此生氣,那你應該要質疑的是事實而非指出事實的人。
關於到底有多少人把這篇文章當作「植入 HIV 帶原者的器官會不會感染 HIV 」的解答,我想這個FB搜尋結果可以很清楚的讓大家看出來
https://www.facebook.com/search.php?q=HIV%E6%84%9F%E6%9F%93%E8%80%85%E7%9A%84%E5%99%A8%E5%AE%98%E7%A7%BB%E6%A4%8D%E6%88%90%E5%8A%9F%E7%8E%87&type=eposts&init=srp
媒體誤導人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但醫生誤導人就不應該了......
我們都知道情況不很樂觀, 但是人活著總是要有希望的阿, 既然過去發生過, 而且也出現過未受感染或復原良好的案例, 那在醫學與科學進步的現在, 沒理由會有更壞的結果.
羅醫師用他私人的時間在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除了專業數據也給予鼓勵與安慰, 不是什麼事情都只看數據, 如果一個健康的人活著就只是往壞處看, 擔心這個害怕那個, 為反對而反對, 與其這樣活一輩子, 不如樂觀點活個十幾年, 語言就像把上膛的槍, 文字就像出鞘的刀, 發言前多想想能被避免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傷害.
如果我是個感染者, 看到羅醫師的部落格我會覺得人生還有希望, 只要保持健康, 按照醫囑照療, 還可以有精彩的人生,
但如果我跑去PTT看大概會憂鬱症 自殺 嚴重反社會傾向,
羅醫師是個好醫師, 拜託鄉民不要把這個淨土戰成一片焦土.
謝謝Peter的指教,我會檢討改進的。
羅醫師
我是以前跟您詢問去三溫暖與人親吻胸部擔心的男同志MIKE,對您協助一直心存感激。此次台大事件您撰寫的文章並無玩弄文字遊戲或帶有推諉卸責的意圖,何來檢討改進,雖然您被人誤解卻仍虛心受教,這樣的氣度值得大家學習,感謝上蒼讓台灣有您與洪健清這樣的優質醫師,是大家的福氣。再度感謝羅醫師,加油
羅醫師加油!!!
首先先對曾在非洲努力幫助許多愛滋病患並在回國後朝這方向持續努力的一鈞學長致上最高敬意。
謝謝羅一鈞醫師辛苦地整理文獻,讓社會大眾對於HIV感染及器官移植兩者的關聯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在這裡想回應PeterHsi網友的訊息:
這個事件台大移植團隊固然有疏失,但羅醫師是內科主治醫師,他只是就他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發表專業的意見,並希望傳播資訊的媒體能夠減少使用誇張的字眼,而多就專業層面報導真相。
正如一個黑道大哥因為火拼被砍傷送到急診室,醫師所能做的也只是盡力把他治好,至於發生火拼的原因並不會去做太多的質疑。
再者,整個事件之所以如此受重視,乃是因為社會大眾甚至普遍認為「HIV感染率」等於「低存活率」,所以才會出現「從天堂掉到地獄」及「被判死刑」這種情緒性字眼,所以小弟認為這兩件事情並不能分開來談。
最後我只想再次呼籲媒體朋友,請少用情緒性或帶主觀意識的字眼,而盡量針對事實跟專業去做報導,至於接收訊息的讀者們的自由意志跟想法,別說我們,那是連上帝都無法改變的事。
by 一個曾經在馬拉威跟HIV奮鬥的醫檢師。
同意
這裡是愛與關懷
理性並尊重的專業醫療淨土
羅醫師的每一句話
每一項回答都是經過無數的查詢驗證
考究過種種文獻資料零床經驗而來的
凡事豈能盡如人意
每一種言論不可能讓所有的人都滿意
鄉民們嘴砲容易
風波平息後就回到原來的生活
繼續工作,賺錢,考公職,把妹,約砲
但羅醫師還是在這個領域為感染者提供照顧
為未感染者做把關,防治的工作
此舉不也就是直接,間接的救了廣大嘴砲鄉民的你和我呢?
說實在的國內個感染者,有哪一個是醫護人員因為急救/手術被濺到感染者的血液體液而感染愛滋病?或者說台灣高達15%的B肝帶原,是否也有很大的比例的醫護人員在醫療過程中感染B肝?
HIV病毒的特性離開人體的存活性相信醫護人員比一般百姓還要清楚。註記病患隱私,不過是讓感染者喪失就醫的權利,因為已經有太多醫生醫院(消極)的拒絕HIV病患的案例發生~
濺到血感染愛滋的案例絕對比開車出車禍的機率低很多,HIV不也不是像肺結核可以透過空氣輕易傳染,請大家別拿這不同感染途徑不同的疾病混為一談。
身為服藥多年的感染者病不懼怕HIV病毒,怕的是身份曝光旁人把我們當牛鬼蛇神的排斥歧視感。
當然,我們也不願意把自己不健康的血液器官捐出去,危害健康的其他人。
我是一位曾接受腎移植的患者~當初在桃醫接受吳敬堂醫生的手術後因為排斥現象吳醫師建議我轉到台大所以就由蔡孟崑醫師接手後續,這兩位醫生真的仁心仁術對病人~病情及我們該要注意及可能會碰到的狀況都講解的很清楚也在這兩所醫院接受非常好的照顧。
移植腎的存活率當然很重要,要是不重要又為何要移植?我那顆移植腎跟我共存了六年半還是被排斥掉~但我很感謝我還活著且可以再繼續接受洗腎(血液透析)的照顧。
看到上面好多人在講人權,真的也要說請理性看待這一次事件,都好像頭頭是道,但請問你們曾有過家人或本身病過嗎?我雖是病人但我是贊成在健保卡中註記的,這不關乎人權而是關乎更多的生命,尤其為何要讓救我們的醫護人員在不知情下被他救的人給(可能)感染?也可以在做血液輸送(抽血~捐血~輸血)都可以得到應有保障而不再有因為不知捐獻者為病原帶原或HIV患者的空窗期而讓收受者及在一旁用專業幫助照顧療護的醫護人員去曝露在受感染的危機中。
古人常說~人要懂知恩報恩~而不是恩將仇報~當你刻意去隱匿你的病情不就像是故意要陷他人在危險之中嗎?
請不要只想人權~當會危害到別人生命時那無辜第三者人權又誰來幫他們討呢? 也請大家將這些爭議不需再在這針對好心的醫生來發言傷害~而是我們要想我們的家人朋友孩子有沒有可能也是那讓我們不了解的~他或她在跟怎樣的人交往生活正常嗎?我們是不是都有盡到自己該做好的那一部份呢?
謝謝在我只因為一個感冒就造成腎絲球腎炎併引發尿毒症後一直在旁醫治救助我的醫護人員及我的家人,讓我在這十多年來都一直在快樂開心樂觀以對的生活中~不是生病的人就要愁容滿面像大家都欠他錢一樣也不需要哀聲嘆氣~可能樂觀點積極點會活得更好病痛也少很多。
跟大家共勉之~~~
將社會風氣快點導正~多重視家人間的關係~我想問題也會少很多
從專業的醫療人員"牙醫"口中說出"HIV感染者坐過的椅子你敢坐嗎?" 可以想見健保卡註記後 感染者會過著何種生活..
專業人員如此無知的恐慌 更何況是一般大眾
醫療人員的確該保護 但是當你知道你即將面對的是一位感染者時 你會以何種心態去協助他(或者是找藉口拒絕協助?)
我想羅醫師所要表達的是 在感染者身體狀況比一般非感染者還要差的情形下 其接受器官移植及抗排斥藥物後的存活率與一般人無異 顯示非感染者接受HIV器官移植後 並非一定會加速其死亡或惡化 來反駁媒體所陳述的文字
另外試想 若今天我就需要器官移植 等不到器官我就即將面臨死亡 偏偏只有一個HIV感染者的器官可用 那大家會如何選擇?
哀哀~~~媒體炒得沸沸揚揚~~~讓受捐贈的人~~身心受創~~但給我的感覺~他們在乎的並不是移植的成功率~~只是""AIDS""長期受汙名化~其中一位不是心臟移植成功後要結婚嗎?~~他男朋友知道後~我想他必須要有極大的勇氣~才可以接受~~而且不只是當事人本身~~還有家屬~~~""AIDS""的汙名已深植人心~~~談理性~~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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