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器官移植感染HIV--國外案例整理


有讀者問『經器官移植手術感染HIV』的報告,國外案例不多,我整理如下:

1982~1987--在愛滋疫情之初、雞尾酒療法尚未問世的時期,總共有9起因器官移植傳染HIV的事件,造成20名受捐者感染。當時連藥物都沒有 (第一個愛滋藥物AZT是1987年3月FDA才核准的),有7名受捐者在案例報告裡記載已死亡,其他13名受捐者的案例報告,沒有提到後續健康狀況。

時隔20年後,早已進入雞尾酒療法時代,才再有器官移植傳染HIV的新案例:

2007--美國芝加哥,一位接受肝臟移植的患者,在移植後第10個月,器捐中心通知患者的醫院:因為從同樣捐贈者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被發現感染HIV和HCV,回溯檢驗捐贈者的檢體,才發現捐贈者處於HIV和HCV的空窗期。這位接受肝臟移植的患者,此時檢驗HIV和HCV都是陽性,CD4只有34顆,開始接受雞尾酒療法,但是發生泌尿道感染、病毒性肺炎和急性腎衰竭,在移植後滿1年時不幸死亡。據美國媒體報導,這位捐贈者的器官總共移植到4位患者身上,4位都感染HIV。但是只有這位接受肝臟移植的個案有被發表在醫學文獻上,其餘3位受贈者的後來健康狀況,沒有發表於醫學文獻上。

2007--義大利托斯卡尼,一位腦死的器官捐贈者,被檢驗出HIV陽性,但是機器顯示的「陽性」結果被抄錄成HIV「陰性」,上傳到檢驗資訊系統,登錄在捐贈者檔案成為書面資料,而且沒有人重新確認正確性。捐贈者的肝臟和左右腎臟被移植給3位患者。直到術後第5天,檢驗室要提交移植檢驗資料給器捐中心時,重新確認機器結果,才發現錯誤。3位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都被確認感染HIV,接受雞尾酒療法治療,在報告完稿時(移植後3年左右),狀況良好。

2007--義大利佛羅倫斯,一位接受腎臟移植的患者,在器官移植後第5天,捐贈者死後的檢驗才發現有HIV,此時患者已經檢驗HIV PCR陽性,緊急開始使用雞尾酒療法治療。治療過程中第4週曾發生病毒性肺炎,後來還有類固醇的副作用(移植後避免排斥會使用類固醇),而且因為抗排斥藥和雞尾酒療法藥物交互作用,經常需要調整藥物劑量。不過總算狀況逐步穩定。在報告完稿時(移植後3年左右),臨床狀況良好,免疫力、病毒量都控制的不錯。

2009--美國紐約市,一位接受腎臟移植的患者,因為食道念珠菌感染,在器官移植後第79天,被檢驗確認感染HIV,回溯調查發現捐贈者處於HIV空窗期。該報告未提供器官受捐者後續的健康狀況。

從國外這些有限的案例歸納,器官移植者被早期 (例如一週內) 發現出HIV、使用雞尾酒療法,治療效果應該是滿不錯的,可能會經歷併發症,有的跟愛滋有關、有的跟移植用藥有關,但這4名早期治療的個案都順利恢復,回到良好狀況。

預防性投藥,效果如何?

國外這些器官移植傳染HIV的案例,都超過黃金時間(72小時),來不及用預防性投藥挽救,所以器官移植感染HIV來使用預防性投藥來,可以說是毫無前例可循。

但是,醫學文獻上曾有過「受捐HIV血液而未被感染」的案例:

2000年丹麥的團隊報告,一名捐血者不知身處空窗期而去捐血,捐血後出現急性HIV感染症狀 (發燒+皮疹) 檢驗出HIV PCR陽性、病毒量高達20萬copies/mL,但是他先前捐的紅血球,已經輸進一名患者體內。這名受捐者在輸血後50小時開始服用預防性投藥,使用處方起初是卡貝滋 (AZT + 3TC) + 克濾滿 (Indinavir),經過1天後因為副作用難受,換成諾億亞 (Ritonavir),隔了1天又換成維拉賽特 (Nelfinavir) 才順利延續。經過9個月的持續預防性投藥,停藥後滿6個月仍然HIV抗體陰性、HIV PCR陰性,醫療團隊宣布該名患者順利畢業、未遭HIV感染。 這大概是唯一可以勉強參考的前例。

台大這次好歹在黃金時間內使用預防性投藥、又是學理上效果較強的新藥,是否能有效預防感染,值得關注。各位讀者,請跟我一起期盼,這次事件的器官受贈者們,都能像上述那位「受捐HIV血液而未被感染」的患者般,順利擺脫HIV的威脅。

參考文獻:
1.  Unintended transplantation of three organs from an HIV-positive donor: report of the analysis of an adverse event in a regional health care service in Italy. Transplant Proc. 2010;42:2187-9.
2. Transmission of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and hepatitis C virus from an organ donor to four transplant recipients. Am J Transplant. 2011 Jun;11(6):1218-25.
3. Case report: HIV infection from a kidney transplant. Transplant Proc. 2010;42:2267-9.
4. HIV transmitted from a living organ donor--New York City, 2009. MMWR 2011;60:297-301.
5. Failure To Develop HIV Infection after Receipt of HIV-Contaminated Blood and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Ann Intern Med 2000;133:31-34.

29 則留言:

  1. 願上天保佑那些患者能免於HIV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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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想捐贈出器官的那位感染者...應該都有持續服藥.....所以病毒應該極低,希望能有奇蹟出現,都沒有人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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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羅醫師

    看到你如此用心整理這些文獻,
    我真的很感動,
    台灣需要有更多像你一樣的醫師,

    請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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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首先謝謝羅醫師在百忙當中還這麼用心經營「心之谷」這個園地,提供了許多專業醫療資訊給感染者、非感染者,還有一般社會大眾。讓大家能以較理性科學的角度來審視HIV+在台灣社會裡產生的問題。對於之前一些網友討論,基本上我都給予尊重,但懇請多體會羅醫師的用心,並請盡量減少情緒化的發言,才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對立。真的希望社會各界能尊重彼此,多為對方體諒設想,我們的未來才會更美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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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感謝羅醫師提供資料讓大家參考,彌平大家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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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羅醫師的網頁其實默默為擔心感染的人+感染者+一般大眾注進了強心劑。在百忙之中還能抽空打那麼多文字真的很厲害,我們工作完早就累癱休息而羅醫師依然耐心地去完成每一個文章和網友問的問題!希望後面的醫學生也能向羅醫師看齊...我想這社會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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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羅醫師您好..
    前面的文章您有提及某些國家於入境拿醫師開立處方簽,即可將HIV的藥帶入境. 想請教您要如何與看診的醫師溝通需要處方簽呢?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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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謝谢您的用心,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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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羅醫師迅速又用心地幫大家整理出第一手資訊,其思緒敏捷,為病患付出之用心,以及驚人的讀書融會貫通效率堪稱台灣感染科界菁英中的菁英!羅醫師回國為民服務亦為全台灣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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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羅醫師:非常感謝您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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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這篇文章翻了那麼多研究報告,格主遮遮掩掩的不把所有數據統計出來不知道是在想甚麼? 想表達這只是個案不能做統計嗎? 假如你不做就我來做了。

    在雞尾酒療法開發 成功後 接受愛滋器官移植的10人中間:

    3人不知到怎樣了;
    6人感染:其中1人死亡、4人控制良好、1人未知;
    1人沒有感染。

    所以說:

    1. 目前看來有六~九成的感染率 。
    2. 這篇文章只舉了 10 個人,若有紀錄的真的就只有這點人,則這次台大出的包很大。
    3. 這篇文章只舉了 10 個人,若有紀錄不只這麼些人,則格主為何要隱瞞?

    個人傾向認為 2. 比 3. 有可能是現實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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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回應:
    1. 我查到的所有器官移植案例,都在文章列出來了,並沒有隱瞞任何案例。如果你有找到任何其他的國外案例,請告訴我。
    2. 從我整理出來的所有器官移植案例來看,超過黃金時間(72小時)才給雞尾酒療法的人,全部(100%)都還是感染。你舉的那個1人沒感染,是輸血的案例,不是器官移植。
    3. 可是這次台大事件中,所以患者都在2到3天內投藥,仍在黃金時間當中,所以現在是處於『預防性投藥』的階段,理論上有機會防止感染。從輸血的案例當作前例,勉強參考,至少暗示希望不是完全沒有。

    我寫這兩篇文章的用意很單純:
    希望家屬和關心此事件的人,不要絕望。透過預防性投藥,有可能最終不受感染;就算受到感染,在一週內就開始使用雞尾酒療法,即使遇上器官移植這麼複雜的狀況,國外的案例也都活下來了,而且健康狀況良好。由於國外的移植感染案例很少,我才舉出人數很多的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當旁證,因為他們面臨的,一樣是複雜的免疫排斥劑+雞尾酒療法的療程。讀者要不要買帳,那是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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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大家真的要保持理性.
    現在社會的觀感,的確對感染者帶有非常大的歧視. 但是,受感染者本身也可能是莫名的被感染啊. 我是個單純的人,和一般人一樣,正常的交男友,有個交往2年多的男友,但我在前幾個月意外驗出感染時. 趕快叫男友也去檢驗,發現他也受感染,當時我們兩個人真的是震驚到說不出話來.
    也因此才了解到,原來,這個社會的大多數人,甚至,連自己都無法接受.
    我當時去香港,看了一個非常權威的感染科醫生,了解到,其實,只要按時吃藥,保持身體健康,還是可以和一般人一樣,和其他的慢性病,也差不多.
    台灣現在需要的,是要提升並加強對愛滋的概念.了解甚麼是HIV陽性,消弭對愛滋感染者的歧視,因為這和愛滋病不一樣啊.
    也非常感謝羅醫生的熱心幫助人. 希望大家不要誤解他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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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樓上Peter先生,
    請冷靜!並請注意網路發言之禮貌.
    情緒性用詞會令人看了覺得很"衝",
    (令人為你感到難過...);

    畢竟大家都是為了病人好,
    兩位的出發點,愛心,與目地是一致的!

    "一句話說的合宜,就像金蘋果在銀網子裡."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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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回答前面的文章提及如何與看診的醫師溝通需要處方簽? 直接跟主治醫師索取就好啦!處方簽是很簡單的東西,醫院例行都會提供,一點都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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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我想請大家將心比心一下,如果妳是這次誤被移植器官患者的家屬,心裡是否會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呢?這時候除了怪罪原本的醫療團隊疏失,是否會對其他HIV專業醫護人員的建議都有些不敢置信呢?當妳內心不安時,上網搜尋相關資料卻又查不到一個頭緒,內心的緊張焦慮我想不是一般常人可以體會的。而羅醫師秉持他在HIV相關醫療的專業研究,又才剛從美國接受訓練回國服務國人,能在百忙當中還抽空整理學術資料提供關心者參考,試問這麼熱心有誰能做到?所以我真的非常感謝羅醫師。雖然我知道一定還是會有人不以為然,覺得心之谷好像立場就是偏頗,只為感染者說話。但是請將心比心一下,如果今天災難發生在你自己或你至愛的親人身上時,你會如何面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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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致peter先生,

    1. 我想這篇要表達的應該是"HIV器官受贈者的後續狀況",而非單純討論是否遭感染這件事情,所以您提出6-9成的感染率其實沒什麼意義。
    2. 不管因為過往因為器官捐贈遭感染的案例有多少人,都跟台大出包大小無關,難道台大這次事件會因為統計數字是上千人而降低了嚴重性嗎?數字的多寡應該是反映了醫療技術或制度的足夠與周全與否,如果要論案例,台大這次事件也應該算為一例,而非五例。(就像車禍,我們不能因為一台車連續追撞十台車就把它當成是十起車禍計算是一樣的道理)
    3. 關於您的第三點,也恐怕跟羅醫師扯不上太大的關係。您連續強調"這篇文章[只]舉了10個人"兩次,請問代表的意思為何?難道應該要有更多案例才能說明嗎?此外,為什麼"有記錄不只這些"會等同"羅醫師在隱瞞"?這樣的邏輯似乎不太合理。

    您的發言中幫羅醫師預設了立場(ex:遮遮掩掩、隱瞞),我想這對於討論這起事件大概沒什麼幫助,要不要撇開這些先入為主的假設再來討論?


    另外,給羅醫師:

    您回覆給peter網友的三點中,第二點提到"全部(100%)都還是感染。你舉的那個1人沒感染,是輸血的案例,不是器官移植。"換句話說,輸血與器捐是兩碼子事,也間接地說明器官移植要沒有感染的機率是微乎其微,而第三點中又說"從輸血的案例當作前例,勉強參考,至少暗示希望不是完全沒有。"恐怕是遊走於灰色地帶的矛盾。至少,就目前已知器捐案例來說,要達到"不受感染"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我知道在醫學上應該要保有希望與奇蹟,但對於許多等不到的人來說,這只是更大的絕望)。

    最後,對於這次事件的個人看法,與其討論會不會感染、台大出的包有多大,重新檢視、建立完善的流程制度(比如說對於重大疾病患者在器官捐贈時的通報系統加強),以及加強對此事件中的高風險人員(器官受贈者、一線醫療人員)做好預防性投藥會是比較積極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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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羅醫師你好,我是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總編輯關魚。拜讀此篇文章後,認為這篇文章很有醫療科普教育的意義,希望推薦給更多讀者知道,請問是否能授權我網摘到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醫療健康」單元呢?

    網摘方式是只取150字內的文字和一張網頁截圖,讀者要看全篇文字和寫回應,都會連回到此處,網摘範例請見: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term/463

    還請回覆是否同意,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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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羅醫師你好:

    在過去兩個月,我從你的文章中得到有用的資訊和實在的鼓勵。這篇文章一如以往,你撰文的用心和善意,在字裡行間已經清楚表達,文章內容同樣清楚易明。從你這兩天回答問題的態度,我也欣賞你的耐性和修養。

    感謝,請不要洩氣,加油!

    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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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Peter你好:

    若你發現有遺漏的資料或案例,在這裡補上,大家參詳就足夠了,用不著未列証據先棒打八十罷。看不到你的理據,卻見你草率地說人「遮遮掩掩」,這樣既不客觀,也不客氣,更不禮貌。

    我也看不到要將資料統計的必要。又不是千萬億兆的數字數據,文章列舉的,才十個案例罷。說句實話,看完你的「統計」,我不認為對理解原文或理解文章主題有任何添益。

    莫非不作資料统計就沒有發言權?也好,我也嘗試作個小統計罷。

    在閣下的237字留言中間:
    1次未有列舉理據下說人遮遮掩掩;
    1次莫需有的要人作統計;
    1次莫名奇妙地暗示格主有所隱瞞。

    所以說:
    1. 閣下不客觀。
    2. 閣下不客氣。
    3. 閣下不禮貌。

    個人傾向認為 2. 比 3. 有可能是現實狀況。

    (玩弄文字一番,只想博君一燦。放鬆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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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台大的醫生因為這事件,之後可以發表-移植愛滋患者之器官,於黃金時間內使用預防性投藥、是否能有效預防HIV感染

    由於目前的報告都沒有在黃金時間內投藥的,不論研究成果是好是壞,都是前所未見的結論,搞不好還可以上NEJM咧 ^.<

    結果若正面,搞不好從此各國就可以開放愛滋病患器捐,反正是造福苦苦等待器捐的病人嘛,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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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請教羅醫師:
    捐血與器官捐贈是不一樣的嗎?
    HIV是經過血液傳染
    但血液會經過各個內臟器官
    這樣器官帶有HIV病毒,受移植後不就感染HIV了嗎?
    還是說感染HIV患者之器官未必有HIV病毒?
    或是其實是像您文內所提
    於時間內是用藥物去壓制呢?
    最近新聞提到HIV感染者器官移植話題
    小弟因而有上述疑問
    還請羅醫師惠予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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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謝謝羅醫師,收好的網摘如下(附有編按和相關網摘):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10910/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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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羅醫生你好:
    我是香港來的讀者,想問一問醫生幾個問題,感染hiv初期是不是一定有3-4種以上的病徵和一定會發燒?因為我自費去了性病科和醫院門診看,他們的回答跟你的文章解答都說會,但政府醫生跟我說可以全無病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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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28公告) 因為版主的時越來越不夠,耐心也被磨完了,維持5年的心之谷的答客問,我決定從今天起吹熄燈號,心之谷將轉型成為只單純張貼文章、不回覆留言的部落格,請各位讀者見諒。如果你有關於HIV風險評估的問題,請爬過去五年的答客問,問題應該都有人問過,也都應該解答過了。祝各位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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