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讀者是否發現,最近心之谷的十大熱門文章,突然擠進了一篇《時報文學獎散文首獎》毒藥【楊邦尼】。
原來,愛滋近來是台灣文壇熱門議題。起源於兩年前的文學獎作品,描述愛滋罹病治療歷程,評審月初忽然爆料、作者現身回應,導致許多人對這篇「毒藥」萌生興趣,紛紛連到這裡閱讀當時版主的轉載。
作家各自寫出對愛滋的看法,值得推究思索。既然心之谷暫時充當文學檔案館,版主索性收藏這波論戰的精彩文章,編目挈領,以流傳後世:
《時報文學獎散文首獎》毒藥【楊邦尼】
病毒如星雲爆破,血液裏光速流竄,首次病毒檢測載量,82108。
我已經忘了多少次進出醫院,私密的,偷偷的,透光就會死,深怕被熟悉的人撞見,嗯,你來醫院吶,看病嗎,拿藥唷,什麼病啊。不,我學荒人和女巫,我們是不結伴的旅行者,一個人。即使打個正面,當是隱形的。
不要張揚,親愛的,別說。 (繼續閱讀...)
《聯副》討論文學/神話不再【鍾怡雯】
兩年前的事,不吐不快。某報的散文決審,其中兩篇題材特殊的自傳體散文有「虛構」之疑。四位評審各執一辭,於是主辦單位決定單刀直入,當下去電詢問兩位作者所寫是否「屬實」。寫原住民題材的作者老實承認,純屬虛構。他理所當然落選了。另一位寫自身愛滋病「痊癒史」的作者大言不慚,此乃自身經歷。於是他得獎了。得獎的是馬來西亞同鄉。這篇散文流浪過幾個文學獎,等待的不外乎這一刻,二十萬。那年是報社慶祝六十年,獎金特別高。
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投票給這篇散文,主要是它的技術問題。羅列硬梆梆愛滋病資料,古狗一下就有。散文平鋪直述缺乏感情,似乎在旁觀他人的疾病。最要命的是,作者說自己歷經了發病和治療的過程,包括使用雞尾酒療法和運動等,最終戰勝疾病,現在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可能嗎?愛滋病耶。還說他得愛滋病很怕家人知道,治療過程極為保密。既然如此,為何寫出來? (繼續閱讀...)
《聯副》回應與挑戰/鍾怡雯的「神話不再」【楊邦尼】
鍾很厚道,沒有指名道姓那位「大言不慚」的是何人。我就是鍾「言之鑿鑿」的「馬來西亞同鄉」:楊邦尼,所以我是來「自首」的?自首承認自己非愛滋感染者,「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可是鍾怎麼就「認定」我「大言不慚」?「寫自身愛滋病」與「於是他得獎了」這二者有因果關係嗎?得愛滋病——寫愛滋病(而且是「痊癒」耶!可能嗎?)——得獎,這是哪門子的邏輯?按鍾的邏輯:甲患癌——寫抗癌史的主角就是甲——於是甲得文學獎?
問題來了:是不是愛滋病患,選擇說或不說是感染者的權益;說,以怎樣的方式說,何時何地,更與何人說?是自願的說,被逼著說,被他人指說,涉及太多罔兩陰影;不說,?什?不說,須將感染者放在現實脈絡,視社會對愛滋病或感染者的理解,寬容,還是歧視,恐懼等等多方考慮。說是愛滋感染者,與不說是愛滋感染者,與說是不是同志,不僅僅是個人問題,而是身份政治的選擇。個人感染與否都不該成為公眾討論的議題。 (繼續閱讀...)
《聯副》誠信【鍾怡雯】
楊邦尼的回應長文只提出一個真相:寫作者楊邦尼和〈毒藥〉裡的愛滋病患者「我」,確實不是同一個人。除了這一句「只是鍾把寫作者的我和散文中的『我』混為一談」,其餘皆在模糊焦點,企圖擴大到愛滋病的人權和隱私問題,把個案操作成弱勢者與評審體制的對抗,更將考驗楊邦尼個人誠信的來電,扭曲成末世審判。我跟楊常來往的大馬詩人、媒體主任、同志作家求證過:「只是鍾把寫作者的我和散文中的『我』混為一談」,果然是事實。
至於「中華民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只保障真正的感染者,也就是只保護〈毒藥〉的「我」,沒有保護楊邦尼。真相只有一個,無須多談。(繼續閱讀...)
《聯副》討論特區/愛滋的可能【翟翱】
聯副於10月7日刊登鍾怡雯教授〈神話不再〉一文,舉某篇書寫愛滋病的得獎散文為例,以該篇寫愛滋顯然是虛構為由,說明文學獎神話不再。鍾教授所言之文壇怪象不假,但其中涉及的疾病知識倒是有待補充。
必須回答鍾教授的是:是的,愛滋病是這樣;是的,是可能的。不過不是痊癒,是以藥物控制病毒到病毒量測不到的地步。測不到,但還是帶原者,還有傳染性(只是降低許多),也還有可能發病──這裡的發病是指變成AIDS。(繼續閱讀...)
《偽博物誌》必須多談,因為事涉愛滋【羅毓嘉】
考量到感染者的處境,一通「請問你是感染者本人嗎」的電話已有失厚道,在報上為文要人承認自己說謊、抑或就是感染者的逼問,更是殘忍。萬一真是如此,那麼鍾怡雯的求證又有何意義呢?我不懂。原來文學人的社會見識與思索,可以這麼淺薄。可以這麼地「社會盲」。
正因事涉愛滋,這是文學人所能搬演的一次,最壞、最壞的示範。
鍾怡雯忘記了,忘記、或根本不曾看見(反正『我可沒聽說過』?),愛滋感染者在現實中面對的處境有多惡劣。忘記了,即使帶原者「私底下是」,也不能「公開地是」。絕對不能。他們必須是「公開的不是」。迂迴。閃躲。絕不能是。主辦單位去電詢問,作者萬一是迫不得已而答「是」,但倘若「不是」又如何?評審團要像另一篇寫原住民的散文般,對之施以失格的私刑嗎?
愛滋之不能言,之難以啟齒,絕非鍾怡雯所言之鑿鑿,「既然如此,為何寫出來?」寫,正因日常太沉痛,不能寫不能言,更應該要寫。正因現實中之不能承認,文學的「虛構」,反而讓寫作者有了解脫的空間。那難道不是文學創作的初衷嗎--而今,鍾怡雯卻將之上綱到「誠信」問題,將創作者假借「敘事者我」的空間給逼死了。她行文非要人現身出櫃,我們縱會認為去電詢問一篇家人過世的文章作者「你家人真的死了嗎」十分無禮,那麼問「請問你寫的帶原者是你自己嗎」難道不也一樣?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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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點評:
「疾病負載隱喻,糾纏人們的往往是暗影,而非帶來暗影的物體本身。」這句話,出自一位感染者少年筆下。
暗影的幫兇已經夠多了。我祈求,文學能容許點燃火柴時的想像,而非歌頌冬夜早已下不完的雪。
讀完,驟淚如秋雨,愈雨越寒。文學治人心,醫者癒人病,羅醫師您兩可得兼,謝謝也請再文學上繼續加油!
回覆刪除看完如此來來回回,我看不見初衷,
回覆刪除只見彼此殺紅了眼捍衛自認的正義,
呈現與批判本來就是一體兩面敘事,
我有宗教信仰,我是HIV感染者,
有思故有敘,但我相信,答案永遠不止一個。
謝謝羅醫生用心的分享
我也覺得初衷被論戰模糊焦點了
回覆刪除實話說我很不同意有一說說法是鐘之作為等於強迫作者出櫃、承認疾病...
書寫自己的疾病(其實他那篇散文都說的非常非常「完整」了吧,病史,疾病的內涵...)然去投四大獎...投稿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是要把自己的疾病公諸於世
或許他的出發點是想把疾病書寫出來,可是事後這些種種(從他回應的文章看),讓我的感覺是疾病似乎是手段,而且我不覺得這位作者有尊重疾病的感覺
因為倘若他的出發點是為了讓社會了解邊緣的狀況、經驗,而且並不視為污名的情形,那應該可以大方以對鐘氏的質疑,不是把問題丟到文學體裁的定義問題上,更不該繞了許多理論模糊問題(鐘氏的質疑應該是:他以他人的痛苦當賣點,消費疾病)的焦點。
我覺得很悲哀,這件事情變成文學、疾病都被拿來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