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讀者是否發現,最近心之谷的十大熱門文章,突然擠進了一篇《時報文學獎散文首獎》毒藥【楊邦尼】。
原來,愛滋近來是台灣文壇熱門議題。起源於兩年前的文學獎作品,描述愛滋罹病治療歷程,評審月初忽然爆料、作者現身回應,導致許多人對這篇「毒藥」萌生興趣,紛紛連到這裡閱讀當時版主的轉載。
作家各自寫出對愛滋的看法,值得推究思索。既然心之谷暫時充當文學檔案館,版主索性收藏這波論戰的精彩文章,編目挈領,以流傳後世:
《時報文學獎散文首獎》毒藥【楊邦尼】
病毒如星雲爆破,血液裏光速流竄,首次病毒檢測載量,82108。
我已經忘了多少次進出醫院,私密的,偷偷的,透光就會死,深怕被熟悉的人撞見,嗯,你來醫院吶,看病嗎,拿藥唷,什麼病啊。不,我學荒人和女巫,我們是不結伴的旅行者,一個人。即使打個正面,當是隱形的。
不要張揚,親愛的,別說。 (繼續閱讀...)
《聯副》討論文學/神話不再【鍾怡雯】
兩年前的事,不吐不快。某報的散文決審,其中兩篇題材特殊的自傳體散文有「虛構」之疑。四位評審各執一辭,於是主辦單位決定單刀直入,當下去電詢問兩位作者所寫是否「屬實」。寫原住民題材的作者老實承認,純屬虛構。他理所當然落選了。另一位寫自身愛滋病「痊癒史」的作者大言不慚,此乃自身經歷。於是他得獎了。得獎的是馬來西亞同鄉。這篇散文流浪過幾個文學獎,等待的不外乎這一刻,二十萬。那年是報社慶祝六十年,獎金特別高。
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投票給這篇散文,主要是它的技術問題。羅列硬梆梆愛滋病資料,古狗一下就有。散文平鋪直述缺乏感情,似乎在旁觀他人的疾病。最要命的是,作者說自己歷經了發病和治療的過程,包括使用雞尾酒療法和運動等,最終戰勝疾病,現在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可能嗎?愛滋病耶。還說他得愛滋病很怕家人知道,治療過程極為保密。既然如此,為何寫出來? (繼續閱讀...)
《聯副》回應與挑戰/鍾怡雯的「神話不再」【楊邦尼】
鍾很厚道,沒有指名道姓那位「大言不慚」的是何人。我就是鍾「言之鑿鑿」的「馬來西亞同鄉」:楊邦尼,所以我是來「自首」的?自首承認自己非愛滋感染者,「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可是鍾怎麼就「認定」我「大言不慚」?「寫自身愛滋病」與「於是他得獎了」這二者有因果關係嗎?得愛滋病——寫愛滋病(而且是「痊癒」耶!可能嗎?)——得獎,這是哪門子的邏輯?按鍾的邏輯:甲患癌——寫抗癌史的主角就是甲——於是甲得文學獎?
問題來了:是不是愛滋病患,選擇說或不說是感染者的權益;說,以怎樣的方式說,何時何地,更與何人說?是自願的說,被逼著說,被他人指說,涉及太多罔兩陰影;不說,?什?不說,須將感染者放在現實脈絡,視社會對愛滋病或感染者的理解,寬容,還是歧視,恐懼等等多方考慮。說是愛滋感染者,與不說是愛滋感染者,與說是不是同志,不僅僅是個人問題,而是身份政治的選擇。個人感染與否都不該成為公眾討論的議題。 (繼續閱讀...)
《聯副》誠信【鍾怡雯】
楊邦尼的回應長文只提出一個真相:寫作者楊邦尼和〈毒藥〉裡的愛滋病患者「我」,確實不是同一個人。除了這一句「只是鍾把寫作者的我和散文中的『我』混為一談」,其餘皆在模糊焦點,企圖擴大到愛滋病的人權和隱私問題,把個案操作成弱勢者與評審體制的對抗,更將考驗楊邦尼個人誠信的來電,扭曲成末世審判。我跟楊常來往的大馬詩人、媒體主任、同志作家求證過:「只是鍾把寫作者的我和散文中的『我』混為一談」,果然是事實。
至於「中華民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只保障真正的感染者,也就是只保護〈毒藥〉的「我」,沒有保護楊邦尼。真相只有一個,無須多談。(繼續閱讀...)
《聯副》討論特區/愛滋的可能【翟翱】
聯副於10月7日刊登鍾怡雯教授〈神話不再〉一文,舉某篇書寫愛滋病的得獎散文為例,以該篇寫愛滋顯然是虛構為由,說明文學獎神話不再。鍾教授所言之文壇怪象不假,但其中涉及的疾病知識倒是有待補充。
必須回答鍾教授的是:是的,愛滋病是這樣;是的,是可能的。不過不是痊癒,是以藥物控制病毒到病毒量測不到的地步。測不到,但還是帶原者,還有傳染性(只是降低許多),也還有可能發病──這裡的發病是指變成AIDS。(繼續閱讀...)
《偽博物誌》必須多談,因為事涉愛滋【羅毓嘉】
考量到感染者的處境,一通「請問你是感染者本人嗎」的電話已有失厚道,在報上為文要人承認自己說謊、抑或就是感染者的逼問,更是殘忍。萬一真是如此,那麼鍾怡雯的求證又有何意義呢?我不懂。原來文學人的社會見識與思索,可以這麼淺薄。可以這麼地「社會盲」。
正因事涉愛滋,這是文學人所能搬演的一次,最壞、最壞的示範。
鍾怡雯忘記了,忘記、或根本不曾看見(反正『我可沒聽說過』?),愛滋感染者在現實中面對的處境有多惡劣。忘記了,即使帶原者「私底下是」,也不能「公開地是」。絕對不能。他們必須是「公開的不是」。迂迴。閃躲。絕不能是。主辦單位去電詢問,作者萬一是迫不得已而答「是」,但倘若「不是」又如何?評審團要像另一篇寫原住民的散文般,對之施以失格的私刑嗎?
愛滋之不能言,之難以啟齒,絕非鍾怡雯所言之鑿鑿,「既然如此,為何寫出來?」寫,正因日常太沉痛,不能寫不能言,更應該要寫。正因現實中之不能承認,文學的「虛構」,反而讓寫作者有了解脫的空間。那難道不是文學創作的初衷嗎--而今,鍾怡雯卻將之上綱到「誠信」問題,將創作者假借「敘事者我」的空間給逼死了。她行文非要人現身出櫃,我們縱會認為去電詢問一篇家人過世的文章作者「你家人真的死了嗎」十分無禮,那麼問「請問你寫的帶原者是你自己嗎」難道不也一樣?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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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點評:
「疾病負載隱喻,糾纏人們的往往是暗影,而非帶來暗影的物體本身。」這句話,出自一位感染者少年筆下。
暗影的幫兇已經夠多了。我祈求,文學能容許點燃火柴時的想像,而非歌頌冬夜早已下不完的雪。
3 則留言:
讀完,驟淚如秋雨,愈雨越寒。文學治人心,醫者癒人病,羅醫師您兩可得兼,謝謝也請再文學上繼續加油!
看完如此來來回回,我看不見初衷,
只見彼此殺紅了眼捍衛自認的正義,
呈現與批判本來就是一體兩面敘事,
我有宗教信仰,我是HIV感染者,
有思故有敘,但我相信,答案永遠不止一個。
謝謝羅醫生用心的分享
我也覺得初衷被論戰模糊焦點了
實話說我很不同意有一說說法是鐘之作為等於強迫作者出櫃、承認疾病...
書寫自己的疾病(其實他那篇散文都說的非常非常「完整」了吧,病史,疾病的內涵...)然去投四大獎...投稿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是要把自己的疾病公諸於世
或許他的出發點是想把疾病書寫出來,可是事後這些種種(從他回應的文章看),讓我的感覺是疾病似乎是手段,而且我不覺得這位作者有尊重疾病的感覺
因為倘若他的出發點是為了讓社會了解邊緣的狀況、經驗,而且並不視為污名的情形,那應該可以大方以對鐘氏的質疑,不是把問題丟到文學體裁的定義問題上,更不該繞了許多理論模糊問題(鐘氏的質疑應該是:他以他人的痛苦當賣點,消費疾病)的焦點。
我覺得很悲哀,這件事情變成文學、疾病都被拿來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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