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器官移植感染HIV--國外案例整理


有讀者問『經器官移植手術感染HIV』的報告,國外案例不多,我整理如下:

1982~1987--在愛滋疫情之初、雞尾酒療法尚未問世的時期,總共有9起因器官移植傳染HIV的事件,造成20名受捐者感染。當時連藥物都沒有 (第一個愛滋藥物AZT是1987年3月FDA才核准的),有7名受捐者在案例報告裡記載已死亡,其他13名受捐者的案例報告,沒有提到後續健康狀況。

時隔20年後,早已進入雞尾酒療法時代,才再有器官移植傳染HIV的新案例:

2007--美國芝加哥,一位接受肝臟移植的患者,在移植後第10個月,器捐中心通知患者的醫院:因為從同樣捐贈者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被發現感染HIV和HCV,回溯檢驗捐贈者的檢體,才發現捐贈者處於HIV和HCV的空窗期。這位接受肝臟移植的患者,此時檢驗HIV和HCV都是陽性,CD4只有34顆,開始接受雞尾酒療法,但是發生泌尿道感染、病毒性肺炎和急性腎衰竭,在移植後滿1年時不幸死亡。據美國媒體報導,這位捐贈者的器官總共移植到4位患者身上,4位都感染HIV。但是只有這位接受肝臟移植的個案有被發表在醫學文獻上,其餘3位受贈者的後來健康狀況,沒有發表於醫學文獻上。

2007--義大利托斯卡尼,一位腦死的器官捐贈者,被檢驗出HIV陽性,但是機器顯示的「陽性」結果被抄錄成HIV「陰性」,上傳到檢驗資訊系統,登錄在捐贈者檔案成為書面資料,而且沒有人重新確認正確性。捐贈者的肝臟和左右腎臟被移植給3位患者。直到術後第5天,檢驗室要提交移植檢驗資料給器捐中心時,重新確認機器結果,才發現錯誤。3位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都被確認感染HIV,接受雞尾酒療法治療,在報告完稿時(移植後3年左右),狀況良好。

2007--義大利佛羅倫斯,一位接受腎臟移植的患者,在器官移植後第5天,捐贈者死後的檢驗才發現有HIV,此時患者已經檢驗HIV PCR陽性,緊急開始使用雞尾酒療法治療。治療過程中第4週曾發生病毒性肺炎,後來還有類固醇的副作用(移植後避免排斥會使用類固醇),而且因為抗排斥藥和雞尾酒療法藥物交互作用,經常需要調整藥物劑量。不過總算狀況逐步穩定。在報告完稿時(移植後3年左右),臨床狀況良好,免疫力、病毒量都控制的不錯。

2009--美國紐約市,一位接受腎臟移植的患者,因為食道念珠菌感染,在器官移植後第79天,被檢驗確認感染HIV,回溯調查發現捐贈者處於HIV空窗期。該報告未提供器官受捐者後續的健康狀況。

從國外這些有限的案例歸納,器官移植者被早期 (例如一週內) 發現出HIV、使用雞尾酒療法,治療效果應該是滿不錯的,可能會經歷併發症,有的跟愛滋有關、有的跟移植用藥有關,但這4名早期治療的個案都順利恢復,回到良好狀況。

預防性投藥,效果如何?

國外這些器官移植傳染HIV的案例,都超過黃金時間(72小時),來不及用預防性投藥挽救,所以器官移植感染HIV來使用預防性投藥來,可以說是毫無前例可循。

但是,醫學文獻上曾有過「受捐HIV血液而未被感染」的案例:

2000年丹麥的團隊報告,一名捐血者不知身處空窗期而去捐血,捐血後出現急性HIV感染症狀 (發燒+皮疹) 檢驗出HIV PCR陽性、病毒量高達20萬copies/mL,但是他先前捐的紅血球,已經輸進一名患者體內。這名受捐者在輸血後50小時開始服用預防性投藥,使用處方起初是卡貝滋 (AZT + 3TC) + 克濾滿 (Indinavir),經過1天後因為副作用難受,換成諾億亞 (Ritonavir),隔了1天又換成維拉賽特 (Nelfinavir) 才順利延續。經過9個月的持續預防性投藥,停藥後滿6個月仍然HIV抗體陰性、HIV PCR陰性,醫療團隊宣布該名患者順利畢業、未遭HIV感染。 這大概是唯一可以勉強參考的前例。

台大這次好歹在黃金時間內使用預防性投藥、又是學理上效果較強的新藥,是否能有效預防感染,值得關注。各位讀者,請跟我一起期盼,這次事件的器官受贈者們,都能像上述那位「受捐HIV血液而未被感染」的患者般,順利擺脫HIV的威脅。

參考文獻:
1.  Unintended transplantation of three organs from an HIV-positive donor: report of the analysis of an adverse event in a regional health care service in Italy. Transplant Proc. 2010;42:2187-9.
2. Transmission of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and hepatitis C virus from an organ donor to four transplant recipients. Am J Transplant. 2011 Jun;11(6):1218-25.
3. Case report: HIV infection from a kidney transplant. Transplant Proc. 2010;42:2267-9.
4. HIV transmitted from a living organ donor--New York City, 2009. MMWR 2011;60:297-301.
5. Failure To Develop HIV Infection after Receipt of HIV-Contaminated Blood and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Ann Intern Med 2000;133:31-34.

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成功率 (理性版)


最近的台大移植事件,新聞報得沸沸揚揚,媒體的描述,卻暗示器官受贈者前景一片黑暗:
1. 器官受贈者接受HIV感染的器官,「從天堂掉到地獄」。
2. 器官受贈者擔心感染HIV,陷入愁雲慘霧,彷彿「被判死刑」。

這些話語,誇大感染HIV的嚴重後果,對於器官受贈者和家屬們,只是傷口上灑鹽,毫無幫助。

實際上,國外已經有很多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也有幾位器官移植者因為移植感染到HIV,在服用雞尾酒療法、和醫療團隊的照顧下,仍然能夠保持良好的健康狀況。不應該用「被判死刑」這種容易引起恐慌的詞語來危言聳聽。這一篇先討論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案例報告:

心臟移植--2009年,美國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在「心肺移植期刊」發表了該醫院7個因為心肌擴大病變(Dilated cardiomyopathy),接受心臟移植的HIV感染者報告。其中5個人是接受移植前診斷HIV的,另外2個人是移植術後才診斷HIV。這7個人在服用雞尾酒療法的情形下,沒有任何人出現愛滋發病的情形,雖然同時接受免疫排斥劑,病毒量仍然可以控制的很低。在這篇文章完稿時,所有7名患者平均追蹤了將近5年,都還活得好好的。

肝臟移植--2011年,愛滋界排名第一的醫學期刊「AIDS」,登出了回顧歷史上HIV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的報告。總共至少有64篇論文描述HIV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移植術後滿一年時,84%的患者都還活著,甚至連有HIV+HBV、HIV+HCV的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的存活率都很高。

同年,全球最常幫HIV感染者做肝臟移植的義大利,Udine大學移植團隊在移植醫學界一流的期刊「移植進展」,發表了該院27名接受肝臟移植的HIV感染者報告,患者滿一年、滿三年、滿五年的存活率各是88%、83%、83%;滿一年、滿三年、滿五年的肝臟排斥率各是8%、13%、13%。這些數字都跟非HIV感染者接受肝臟移植很相似,沒有統計差異。

腎臟移植--2010年,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在臨床醫學界排名第一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登出了該院150名HIV感染者接受腎臟移植的報告。患者滿一年、滿三年的存活率各是95%、88%,滿一年、滿三年的腎臟排斥率則各是11%、26%。HIV感染者接受腎臟移植的存活率,和非感染者接受腎臟移植的存活率相比,幾乎不相上下,只差了2%;腎臟排斥率則比非感染者高出一些,差異在2-10%。僅有一名患者HIV病毒量難以控制,其他人都控制得很理想。很少數人出現愛滋相關的併發症,包括2例皮膚的卡波西肉瘤、1例食道念珠菌感染、1例疑似肺囊蟲肺炎、1例隱胞子蟲症(是一種可治療的寄生蟲感染)、2例HIV相關腎病變。

這些研究都告訴我們,當HIV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不會讓器官受贈者的健康「從天堂掉到地獄」、「被判死刑」,反而是跟非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一樣、或是幾乎一樣,可以有很好的成績。

當大眾討論這個事件時,還有不少人會把HIV當作絕症、可恥的疾病,加深了愛滋的烙印。器官受捐者和家屬,最需要的是有人告訴他們:「即使做最壞的打算,未來還是光明的。」所以下一篇,我們來回顧過去在文獻上,曾報告過的器官移植感染HIV案例,瞭解國外的經驗。

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新聞) 愛滋病患捐器官家屬得知後表震驚和難過

讀者應該都已經從網路或電視上看到這則新聞。責任自然需要追究,但是對捐贈者的家人來說,從媒體詢問才得知自己已經往生的小孩原來是愛滋感染者,真是情何以堪,今晚會是個相當痛苦的夜晚。

不同於受捐者,有感染科醫師和醫療團隊提供專業諮詢,捐贈者的家人可能沒有管道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會這樣。我只是個旁觀者,從新聞上得知片面的消息,但是試想也許您會因為網路搜尋,看到這個部落格,因此特別在此分享小小的感想:

捐贈者的父母您好:

您從媒體口中得知自己的小孩是愛滋感染者,想必十分震驚和難過,可能會不停的問自己:『為什麼他不肯告訴我真相?』。天下父母心,都不希望小孩把病情瞞著自己,希望小孩誠實以告,讓父母能跟著小孩一起度過生病的難關。

我只能請您設身處地、換成您小孩的角度,試想要告訴最親愛的父母自己罹患愛滋病的事實,那該是一件需要多大勇氣的事情。

想到父母會多麼傷心、憤怒、擔憂,幾次話到了嘴邊,就怎樣都說不出口,『找個更好的時機說吧!』他可能這樣想著。誰知道天有不測風雲,發生這樣的意外,讓他沒辦法親口告訴您。我猜想他不是蓄意要瞞您,而是不知如何啟齒,不忍心看到父母得知真相後的表情。

這不是存心欺騙,而是善意的隱瞞。一個人守著這樣的秘密,其實比誰都痛苦。

各位讀者,如果你是感染者還沒告訴最親愛的家人,也請想一想,如果家人直到你生命的終點才發現真相,會怎樣傷心欲絕。

我遇過某位患者往生當天,他姊姊才知道真相,她哽咽的告訴我:『為什麼我弟弟不早點讓我知道、讓我幫忙盡點力? 我現在才知道,他這一路走得多辛苦,可是已經來不及、已經太晚了...』

在台灣,法律保障感染者的隱私權:醫療人員未取得病人同意,不能洩漏患者感染愛滋的事實。但是一直以來,版主都提倡『分享的隱私權』,希望至少能有一位家屬知道病情,除了平常能夠獲得家人支持,在關鍵時刻 (例如陷入昏迷時),也能有家屬把病情告知醫師,包括過往病史、治療機構、用藥情形等,並在病危時代為做出合適的醫療決定 (例如是否急救、捐贈器官)。

在這個遺憾的事件裡,有不少值得深思的議題。我想『家人告知』這一塊,是我們要再加油的。如果我是你的主治醫師,請不要客氣,我會很願意幫忙你告知家人、順便衛教家人『生活相處沒有任何風險,無需擔心』。讓我們共同努力、避免下一個遺憾發生在自己家裡。

(寫於此事件披露的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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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患捐器官家屬得知後表震驚和難過

(中廣新聞網彭清仁報導,更新日期:2011/08/27 22:25 )

新竹市廿四日有一名男子,爬樓梯從二樓攀爬進入屋內,卻不料從二樓摔下腦部著地,送醫急救因傷勢嚴重醫師研判腦死,家屬於是主動連絡台大醫院,希望進行器官捐贈。台大醫療團隊也立刻南下,借南門醫院的場地,立即進行心臟、肝臟、肺臟和兩枚腎臟的摘除,並立刻返回台北進行器官移植手續,將器官移植到五位受捐贈者身上。卻不料事後衛生署也證實,捐贈器官的男子,本身是愛滋病患者,面對這起重大的疏失,台大醫院也道歉,並追查到底是那一個環節出問題,才會出現離譜的失誤。

而新竹市衛生局長姚克武表示,台大醫院器官摘除小組,並沒有事先知會和查詢死者是否為愛滋病患者;而這名男子,在今年的七月廿日就已被新竹市衛生局因愛滋而列管。至於家屬因為篤信宗教,知道死者在大學期間就是同性戀,但家屬都認識死者男友,由於死者交友相當單純,家屬認為死者不可能染上愛滋,而家屬也沒有接獲醫院的通知,反而是透過媒體詢問才知道,家屬覺得相當的震驚和難過。至於南門醫院則表示,單純的急診救人和借場地進行器官移植,也不知道捐贈器官者是愛滋病患。

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HIV感染者出國前的準備(2)--入境篇

哪些國家HIV感染者有入境的限制?

HIVTravel網站 (http://www.hivtravel.org/) 有最完整的HIV感染者入境各國須知,而且經常會有更新,只可惜沒有中文版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曾在2007年整理了一份『各國旅遊於停居留之愛滋相關規定』,(http://www.praatw.org/fileopen1.asp?id=28&odb=pub),大部分資料還是適用的,只是有些國家(例如美國、中國)在2007年後已經取消了禁令。建議各位可以先看那份權促會的中文資料,再去HIVTravel網站確認是否有更新。

HIVTravel網站建議HIV感染者出國旅行時,要考慮或注意以下事項:

1. 盡可能把藥物放在手提行李裡。托運行李可能會遺失或延誤。

2. 多準備數天份額外的藥物,以免行程延長、班機延誤、轉機未銜接等無法預期事件發生時,還有足夠的藥量。要在國外買藥會很麻煩、昂貴、而且不見得買得到。

3. 先查詢入境國家海關對於攜入個人藥物的相關規定。絕大多數的情形,攜入個人使用的藥物應該不會被禁止,但是最好附上處方籤或寫有開立醫師與病患姓名的藥袋,以便證明這是由醫師開立給自己服用的藥物,以免被當成走私。處方籤或藥袋上最好不要出現HIV的字樣,以免在某些有入境限制的國家被認出、遭遇困難。

4. 要帶著藥物的原本包裝,例如醫院發的藥瓶、藥盒,好讓海關抽查時能『驗明正身』,確認攜入的藥物是處方藥,而非違禁藥品。假如藥物全部散裝,沒有藥瓶、藥盒可對照,容易讓海關人員猜疑。

5. 除非移民官員、海關人員主動詢問,否則不需要主動告知自己有HIV

根據HIVTravel網站,目前仍禁止HIV感染者入境的國家如下:

巴哈馬、蒲隆地、赤道幾內亞、伊拉克、約旦、巴布亞新幾內亞、卡達、俄國、新加坡、所羅門群島、蘇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

其他國家有的毫無任何限制,有的則對長期簽證有做出限制。在對外籍旅客或外籍人士的限制上,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作法,很難一概而論。以下是針對幾個台灣人常旅遊的國家或地區,稍微介紹一下相關規定。

中國大陸:去年428中國政府宣布,取消對HIV感染者的入境禁令。不過實際上是否真的已經執行、如何執行,還不清楚。例如有人發現,似乎中國的短期旅遊簽證申請表上還是有詢問HIV的欄位。目前工作、求學的簽證申請則仍需要填寫HIV檢驗結果(必須是HIV陰性)。

香港:沒有任何限制。HIV感染者可以在香港旅遊、居留、工作、就學,並無限制。可以攜入個人使用的HIV藥物。

日本:沒有任何限制。HIV感染者可以在日本旅遊、居留、工作、就學,並無限制。可以攜入個人使用的HIV藥物。但攜入任何藥物,只要超過一個月份量以上,日本政府會要求提出申報,要填寫Yakkan Shumei

韓國:韓國移民法明文規定,移民官可禁止HIV感染者入境。HIV感染者若被韓國政府知悉,會被驅逐出境。但是停留期間少於3個月的旅客,不需要提出HIV檢驗結果。申請E6簽證的申請人(例如歌手、舞者、其他演藝娛樂工作者)必須出具HIV檢驗結果。

新加坡:新加坡政府如果知悉旅客有HIV感染,就不會核給簽證,如果已經入境才被新加坡政府知悉,除了新加坡公民的配偶外,都會立即被遣送回國。但是申請30天內的旅遊或商務簽證,不需要出具HIV檢驗結果。超過30天的工作、移民、居留簽證,入境時必須提出新加坡政府核可機構進行的結核病和HIV檢驗結果。若要攜入個人使用的HIV藥物,必須先經過新加坡衛生部准許,如果入境被海關檢查到,必須提出該衛生部的准許攜入證明。實務上通常只有新加坡公民的HIV陽性配偶才會獲得允許攜入HIV藥物,其他人就算向新加坡衛生部提出申請,也沒辦法獲得准許證明。

印尼:沒有入境或居留的限制。即使被印尼政府知悉HIV感染,也不會有任何問題。不過,若要在印尼當外籍教師,會被印尼教育部要求檢驗HIV,才能核予或更新工作簽證。

泰國:沒有任何限制。HIV感染者可以在泰國旅遊、居留、工作、就學,並無限制。

澳洲:對申請短期簽證 (temporary visa) 的遊客或外籍人士並沒有入境限制。滿15歲以上欲申請永久簽證(permanent visa)者必須完成HIV檢驗,檢驗陽性者可能就會遭到拒絕,無法核予永久簽證。

美國:美國已經於去年14取消對HIV感染者的入境和移民限制。目前HIV感染者可以在美國旅遊、居留、工作、就學,並無限制,等同於一般人。海關規定攜入任何個人處方藥品,必須附上『英文處方籤』,說明該藥物是要用於治療個人健康狀況,這項規定也適用於HIV藥物。

加拿大:對短期遊客無入境限制。要在加拿大停留超過6個月以上則需要接受健康檢查,包括HIV檢驗在內,如果HIV檢驗陽性,就不會發給6個月以上的簽證或居留許可。

英國:沒有任何限制。HIV感染者可以在英國旅遊、居留、工作、就學,並無限制。只要有醫生開立的處方籤,就可以攜入個人使用的HIV藥物。

法國:沒有任何限制。HIV感染者可以在法國旅遊、居留、工作、就學,並無限制。只要有醫生的處方籤,就可以攜入個人使用的HIV藥物。

德國:沒有任何限制。不過在巴伐利亞(Bavaria)想要停留超過180天,又被巴伐利亞政府合理懷疑時,可能會被要求檢驗HIV、梅毒和結核。

義大利:沒有任何限制。HIV感染者可以在義大利旅遊、居留、工作、就學,並無限制。

南非:沒有任何限制。HIV感染者可以在南非旅遊、居留、工作、就學,並無限制。

上述資訊純屬參考,實際規定可能會隨時間更改,還是請上HIVTravel網站取得最新資訊。

其實,這樣的各國入境限制,最好是有中文持續更新的版本,讓華人感染者規劃出國時,能有所依循。我沒辦法把世界上所有國家的資料都翻譯完,如果有讀者佛心來著,能完成這個大工程的話,記得來心之谷留個連結,讓讀者都能到你的網站或部落格去查詢!

下一篇將說明感染者出國旅遊該注意的預防保健事項,例如飲食安全、疫苗接種、抗瘧藥、高山症預防等議題。

2011年8月20日 星期六

開診公告

9月3日起版主恢復週六上午感染科門診
地點:台大醫院西址大樓內科部5診
地址:台北市常德街1號
交通:捷運台大醫院站出口2 (常德街),左邊就是台大醫院西址大樓入口

週六畢竟不是平常日,跟週一到週五的門診有差異,請先留意:
1. 只有單週開診 (雙週不開)。
2. 當日不提供CD4、病毒量檢查,必須另擇平常日回院抽血。

3. 無常駐HIV個管師。如需個管師諮商,會另擇時段跟個管師會面。
4. 新診斷感染者在早上看診初步評估後,當日下午由版主進行諮商。

就診資訊請參考
台大醫院網站

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新聞) 愛滋父「洗精子」 生健康寶寶

【版主按】雖然這個服務已經行之有年,卻難得能被媒體報導。文中沒提到的是:(1)感染HIV的丈夫要服用雞尾酒療法妥善控制病毒量,不能僅靠洗精術。(2)要取得妻子的同意,不能隱瞞妻子自己有HIV的事實,更不能為了傳宗接代、娶外籍新娘欺負對方語言不通想瞞天過海。(3)要自費。因為上述這些理由,才會迄今只有十四對夫妻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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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1年 08月17日

【邱俊吉、地方中心╱連線報導】若丈夫感染愛滋病毒但太太正常,為免妻兒都被傳染愛滋,往往得斷絕「子」望。台大醫院近年透過「洗精術」,協助十四對夫染病、妻正常的愛滋夫妻人工生殖,成功讓六人懷孕、共產下九名寶寶,無人感染。該院下周將與衛生署討論,盼中南部各有一家醫學中心可提供服務,讓愛滋患者無須北上求子。

洗淨在體外受精

台大醫院醫學研究部主任何弘能說,衛生署於二○○五年核准該院進行國內首次愛滋夫妻人工生殖實驗,自二○○五年至二○○九年,共十四名感染愛滋病毒第一型的男性與其妻參加,先把精蟲從帶愛滋病毒的精液中「洗出來」,挑出較有活力的精蟲,於體外與卵子結合,再把受精卵植入母體。參與研究的台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吳明義昨說,愛滋病毒只會在有細胞核的細胞內繁殖,精蟲無細胞核,不會被病毒感染,只要純化技術具水準,精液洗得夠乾淨,使精蟲能與被感染的細胞徹底分離,母體應無遭感染愛滋的隱憂。

技術成熟且安全

透過洗精術,參與實驗的十四名妻子有六人懷孕,合計生下九名寶寶,且十四名妻子與九名寶寶皆未感染愛滋病毒,何弘能說,這表示該院技術成熟、安全性足夠。台灣愛滋行動聯盟估計,全台逾兩萬人感染愛滋病毒,欲求子者則難估計。人工生殖權威、婦產科開業醫師李茂盛說,洗精術難度不高,但基層院所人員較擔心操作過程被傳染,故現僅台大醫院執行。吳明義說,國外施行此服務已多年,如義大利成功個案上百例,亞洲以日本逾五十例領先,台大醫院緊追在後。

成大醫院將跟進

因成果顯著,台大醫院下周將與衛生署討論增加醫院提供服務,以免中南部愛滋夫妻得北上求子。據了解,南部可望由成大醫院擔綱,中部醫院尚待討論。成大醫院感染科醫師柯文謙說,若能成為洗精術南部執行醫院,將可減少患者舟車勞頓之苦。

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HIV感染者出國前的準備(1)--服藥篇

阿全開始服用雞尾酒療法已經半年,身體狀況不錯。最近老闆通知他,因為工作需要,要派阿全去美國紐約出差一個月。阿全開始擔心出國引發的種種問題…

1. 我適合出國嗎?

適不適合出國因人而異,很難一概而論。醫生通常會考慮以下兩點:

(1) CD4多高?假如低於200顆/µL,通常都不建議出國,以免在國外感染病菌影響健康,或是在國外發病難以處理。假如在200到350顆/µL而且沒服藥,出國又會超過一年,最好先開始服藥,以確保在國外期間身體狀況不會走下坡。除上述情形外,出國一般不會有什麼顧忌。

(2) 剛開始服藥嗎?不管CD4多少,剛開始服藥的前三個月,容易有些副作用、藥物過敏的問題需要及時處理,最好不要在這時候出國,以免在國外出狀況手忙腳亂。

特別強調,上述這些並不是『禁令』。每個人出國的地點、時間長短、目的、必要性,通通不一樣,真的必須逐案考慮。比如說老闆派你去東南亞長駐,違抗命令會丟工作,即使你CD4只有90顆/µL、才剛開始服藥一星期,醫生應該還是會盡量想辦法幫助你順利出國,遠距離遙控你的服藥狀況和健康情形。或者你只是去香港兩天一夜購物遊,不會上山下海、不會亂吃路邊攤,就算CD4低於200顆/µL,只要身體狀況還算穩定,醫生大概也沒理由叫你不要去。

2. 手上只剩半個月的藥,出國期間藥就會吃光,該怎麼辦?

遊戲規則:出國前憑機票影本連續處方籤,可以領兩個月的藥

假如你出國前剛好要回診,就帶著機票影本去看醫生,這樣一次就可以領到兩個月的藥。電子機票可以,但請先列印出來。假如沒帶機票影本,就只能拿一個月的藥。

假如你出國前沒有要回診,而只要使用連續處方籤去醫院領藥,通常是帶著連續處方籤和機票影本去批價櫃台,告知要出國,讓批價人員登錄在電腦系統,就可以領到兩個月的藥。不過各醫院作法可能會有點差異,所以最好先打電話去詢問門診服務台或個管師,確定處理流程。

3. 如果出國超過兩個月,領藥該怎麼處理?

在台灣健保的遊戲規則下,你看診一次最多就只能領到兩個月的藥 (憑機票影本及連續處方籤),一起帶出國。連續處方籤的第三個月,可以由家人或朋友代領,郵寄去國外給你,或是託人帶去給你。代領的人要憑你的健保卡和連續處方籤,才能領到藥,所以記得把這兩樣東西留給要幫你代領的人。

超過三個月就沒輒了,因為你人在國外、無法親自就診,就不能使用健保在台灣拿藥,醫生如果放水會違反健保局規定,健保局還可能勾稽出入境資料,發現你就診時還沒回國,就據此核刪這筆費用,害醫生被扣薪水。你可以選擇用自費身份,讓家人幫你看診拿藥,可是一個月的藥費兩萬到三萬,三個月就是六萬到九萬,可能比國際線的來回機票還貴,很多人乾脆請假回台灣看診,還比較省錢。

4. 聽起來很麻煩,我要長期出國,該怎麼辦?可以乾脆停藥嗎?

有長期出國的計畫,務必先跟主治醫生討論對策,商量怎麼領藥、寄藥或送藥,多久該返台回診、抽血,把前述那些自費藥價、機票錢的事情,好好計算一遍,還有在國外發生問題時,如何跟國內的個管師或醫師聯絡諮詢。

如果真的不方便定期回台灣,逼不得已時,也是有醫生決定讓患者在出國期間停藥,前提是CD4要夠高 (比如說500顆/µL以上),然後要定期追蹤CD4,比如說每半年或一年在台灣或國外檢驗CD4,以免在國外出現發病的情形。

假如要停藥,必須聽從醫生指示。為了避免抗藥性產生,先停哪一種、後停哪一種、或是兩種一起停,都是有學問的,務必由醫生決定,切勿自己任意停藥,才不會發生抗藥性、後悔莫及。

5. 目的地跟台灣有時差,服藥該怎麼辦?

這是很實際的問題。比如說,阿全每天晚上11點吃一顆克為滋+希寧,到美國紐約有12小時左右的時差,假如繼續維持台北時間服藥,會變成美東時間早上11點吃一顆克為滋+希寧,整個下午暈頭轉向可能會影響工作。但是,假如阿全原本是早晚各吃一次卡貝滋+快利佳,因為兩地時差剛好是12小時,繼續維持台北時間服藥,在紐約還是早晚同樣時間各吃一次就好,不需要做改變。

從上述的例子,你會看到,決定因素在於:每天吃幾次、時差幾小時。因此,即使是同樣的處方,仍會因為目的地是美國、歐洲、澳洲,隨時差不同,處理方法也不一樣。以下提供幾個參考原則:

(1) 短期出國,盡量照台北時間繼續吃,以免回來後又要調整。
(2) 長期出國,盡量調到當地時間吃,才會可長可久。
(3) 假如要調整,可以往前或往後移,每天最多平移3小時。如果每天服用兩次以上,要維持每天內的服藥間隔不變(比如說12小時一次的,還是維持12小時一次,隔天才能整個平移3小時)。出國前就可以開始調整。

舉例來說,阿全要坐台北時間星期六晚上的飛機出發,預計美東時間星期日的早上抵達紐約。他想把克為滋+希寧調整到美東時間晚上11點吃,可以如下這樣移:

星期四--正常在台北時間晚上11點吃
星期五--移到台北時間晚上8點吃
星期六--移到台北時間下午5點吃
星期日--移到台北時間下午2點在飛機上吃 (=美東時間星期日凌晨2點)
星期日(美東時間)--移到美東時間晚上11點吃

假如阿全吃的是卡貝滋+快利佳,早上8點和晚上8點服用,跑去差6個小時的法國,則可以如下這樣移:

星期五--正常在台北時間早上8點和晚上8點吃
星期六--移到台北時間早上11點和晚上11點吃(=法國時間星期六凌晨5點和下午5點)
星期日--移到法國時間上午8點和下午8點吃

這種『3小時平移法』,是常用並且安全的快速調整法。不見得一定要3小時,前後移動30分鐘、1小時、2小時都可以,只要每天平移不超過3小時就好。要使用『3小時平移法』,務必先沙盤推演一番,預想每天會在何時何地吃藥、做好準備,免得讓自己落到半夜爬起來吃藥、或是要在飛機上吃藥卻發現藥在托運行李裡的窘境;而且要做小抄隨身攜帶,否則很容易被時差搞糊塗,最後還是吃錯時間或漏吃劑量。

6. 出國還有其他要注意的服藥相關事項嗎?

首先,還是要碎碎念服藥順從性。我最近回國後,跟一位曾看診的病人聯絡上,發現他上個月跟男友去東京玩了七天七夜,期間自行停藥,一顆藥都沒吃。他的理由是:『玩得很累,行程很多,怕吃藥會讓自己沒有精神和體力去玩。』我聽完火冒三丈,還必須克制怒氣跟他解釋任意停藥的嚴重性。他的男友原先不知情,以為他有乖乖服藥,知道真相後則是深感歉疚,唯恐東京之行鑄成大錯。現在要看下次抽血的病毒量,決定是否做抗藥性檢測了。

根據英國的一項小規模研究,到美國旅遊的HIV感染者當中,有5%未經醫生指示、自行停藥,其中有人因此產生抗藥性。出國旅遊有太多藉口可以不按時吃藥:玩得太高興了忘記吃藥、玩得太晚太累忘記吃藥、藥放在旅館裡忘了帶出門、在遊覽車上吃藥怕被其他乘客發現、認識了新朋友無法脫身去吃藥,不勝枚舉。任意停藥、忘記服藥的藉口千萬種,只是最後要承擔後果的,還是你自己。因此,提醒要出國的感染者,務必記得『吃藥沒有放暑假這回事,把『按時吃藥』列入必玩清單,最好還可以請知情的同行親友幫忙提醒。

假如因為玩樂,誤了時間或忘記是否吃過,記得『寧可多吃,不要少吃或漏吃,多吃一個劑量、或兩個劑量時間很接近,都不至於出現什麼嚴重副作用或後果;反而是少吃或漏吃一個劑量,就有可能讓病毒乘隙產生出抗藥性。

另外,最好把HIV藥物放在隨身行李,不要放在托運行李,以免托運行李被航空公司延遲或寄丟,陷入無藥可吃的局面。另外,世界上還有少數國家不准許HIV感染者入境,萬一在海關檢查行李時發現有HIV藥物,可能會被這些國家的移民單位遣送出境。大件的托運行李容易被查,這也是為何建議把藥放在隨身行李。

是否應該帶著處方籤、藥袋和藥罐?哪些國家有入境限制?這些跟入境相關的問題,將在下一篇討論。